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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或诉讼解决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良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2 03:33:11 人浏览

导读: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9月29日,成都市公布《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该意见稿,成都市以及区(市)县拟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就医患双方对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展开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9月29日,成都市公布《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该意见稿,成都市以及区(市)县拟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就医患双方对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展开调解。"医调委"应依法向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费用。

  成都市为解决医疗纠纷拟采取新设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的做法,客观上拓宽了解决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但从人民调解的性质、范围、法律效力等方面来看,此举并无实际意义,只是徒增新机构、增加财政负担而已,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

  从人民调解机构的性质、现状来看,新设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此必要。《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置、人员构成等做了相关规定。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基本建立,人员组成健全,并已在调解各种纠纷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再新设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有多设机构之嫌。

  从人民调解机构的任务、范围来看,医疗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均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更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具体来讲,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伤害赔偿等传统民间纠纷,二是村务管理、土地承包流转、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物业管理、交通肇事等社会矛盾纠纷,三是刑事自诉案件、轻罪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的调解。这其中,医疗纠纷属于社会矛盾纠纷,且不属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的纠纷,自然应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范围。因此,充其量在已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内部设置一个医疗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就足矣了,无需再专门独立于人民调解委员会之外单独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否则,照此逻辑,目前比较突出的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各种纠纷,均应设立相应的某某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与当前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改革精神是相违背的。

  从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来看,人民调解并不是最终解决医疗纠纷的良策。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也即是说,人民调解只是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其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只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仍需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从这一意义上讲,人民调解是纠纷双方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在未进入司法程序之前达成的一种协商,在暂缓矛盾激化方面有一定作用,但对于解决纠纷仍存在不确定因素(当事人可能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真正彻底解决医疗纠纷的,仍是诉讼解决。

  目前,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有关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医患协商自行解决、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三种途径,实际上是规定了两种调解、一种诉讼解决方式(人民调解在性质上与医患双方协商自行解决是一样的,也是一种群众自治活动,达成的调解协议与医患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一样,都属于民事合同性质;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是一种行政调解),从实际情况看,前两种解决方式在现实中都不具有可操作性,而诉讼解决因为有法定的程序和相应的司法保障,是比较好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

  笔者认为,介于人民调解和诉讼解决之间,还有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那就是司法调解。所谓司法调解,又称法院调解或诉讼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使纠纷得到解决。司法调解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不同的是,在法律效力方面,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调解协议,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司法调解协议与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司法调解与诉讼解决一样,都是最终解决医疗纠纷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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