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防范
导读:
医疗纠纷的防范
1.严把语言关:杜绝恶语相向、无效交流、说话随便等现象。
2.行为要赢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
3.认真记载病历及相关医疗文书:避免显而易见的错误、医护记录不一致、病历修改不规范等。
4.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尸体、文书、实物等。
5.慎重对待熟人关系:避免因熟人关系而省却必要的诊疗程序。
举证
1.举证责任举证是指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依据。举证责任包括(1)一般民事诉讼举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2)医疗事故举证: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由医疗行为引起的诉讼,由医疗机构举证医疗损害和医疗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举证内容、举证依据(1)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当事者的行为有无违法性(3)是否有过失:非主观故意(4)是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5)过失行为与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3.拿什么举证(1)病历资料:包括主观资料、客观资料。(2)护理记录:从法律上明确了护理记录是病历重要组成部分;病历中所有有关护理文书资料通称为护理记录;护理记录为客观资料;病人可以复印、复制。
护理记录的重要性
1.为病人提供真实、客观、连续的护理资料,为医疗诊治提供依据。
2.完整、客观的护理记录,为举证提供法律文件,维护护患双方合法权益。
3.为护士观察病情和实施护理措施做出提示,使护士观察病情更有针对性,实施护理措施更有侧重点。
4.监察和评估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来源,规范了护士行为,保障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5.为护理科研、教学积累宝贵资料,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
体温单的书写规范
1.对请假离院的病人:
(1)经医生批准且医生在病程日志中有记录,并履行相应手续后,护士方可在体温单40℃———42℃纵向顶格用文字注明“请假”
(2)病人在请假离院期间体温单上不作任何记录,返回医院后的各项表格记录不与离院前的记录线相连。
(3)凡未经医生批准,或未履行相应手续而擅自离院者,护士不得在体温单上作任何注解,也不得编造体温、脉搏、呼吸的各项次数。
(4)病人擅自离院期间体温单上不作任何记录。
(5)对擅自离院者,护士需在护理记录单上注明“病人未经同意,于××日××时间擅自离院”。
2.医嘱执行单
医嘱执行单是护士执行长期或临时医嘱时的客观、真实记录。执行部分由护士填写。
医嘱执行单记录形式有粘贴式—计算机医嘱处理系统;表格式—医嘱直接开在医嘱执行单上。记录内容:科室、床号、姓名、住院病历号、页数、医嘱内容、日期和时间、医师姓名、护士执行打钩、护士签名、执行日期和时间。
粘贴式医嘱执行单由执行护士按医嘱要求准确给药和治疗,并在医嘱执行单上签全名、注明执行时间。最后执行护士依序将治疗单粘贴于长期医嘱执行单空白处。
几个相关问题
1.护理记录与整体护理关系
整体护理是一种观念,护理程序是一种工作方法,即评估—诊断—计划—实施—评价的方法。
2.护理记录书写频次与巡视病房的关系
护理记录书写频次不等于巡视病房次数,认真、按时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从中获取有意义的客观信息记录下来,及时为医疗诊治提供资料,为有针对性地制定护理计划和健康教育计划提供依据,同时也作为法律依据。
3.护理记录进入大病历的问题
作为客观资料纳入大病历,可复印,对护理学科的发展提供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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