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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儿死亡和医院发生纠纷打砸医院 男子获刑两年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1 16:24:46 人浏览

导读:

因儿死亡和医院发生纠纷打砸医院男子获刑两年半案例介绍:2009年11月2日11时许,黄某因6个月大的儿子在市桥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遂电话通知亲属、老乡数十人赶到市桥医院。他们不听医院和外院会诊专家的解释,坚称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要求追究医院责任。部分人员情

因儿死亡和医院发生纠纷打砸医院 男子获刑两年半

案例介绍:2009年11月2日11时许,黄某因6个月大的儿子在市桥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遂电话通知亲属、老乡数十人赶到市桥医院。他们不听医院和外院会诊专家的解释,坚称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要求追究医院责任。部分人员情绪激动,动手追打住院部内科病人及有关医务人员,造成3名无辜住院病人和6名医务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内科病房一片狼藉,住院病人走的走,逃的逃,当即有13名病人要求转院;各种医疗设备、玻璃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造成损失折合人民币12.1万元。

  当日13时,家属强行抱走患儿尸体,在医院大门口、门诊部等处游行,导致医院门诊正常诊疗秩序停顿,黄某甚至到马路中间阻碍交通。当天16时许,家属及亲友在医院大厅情绪激动,与维持秩序的警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死者家属还用坐椅、砖头等砸烂玻璃窗,致使大厅行人无法出入。

  警方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控制现场秩序,并依法将14名人员带离现场审查。

  “医闹”深层原因

  是医患对立情绪

  番禺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程序比较复杂,耗时较长,正常的医疗鉴定程序差不多要半年时间,很多家属不愿走这种程序。

  患者没有医学和资金背景,跟大医院打官司怎么会赢?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由于医患矛盾对立情绪越来越突出,病人死在了医院,患者家属根本不相信同为医生作出的医学鉴定。

  “职业医闹”的介入,使得患者或家属动机不纯。部分医院考虑到自身形象支付了“无过错赔偿费”。于是医疗纠纷就陷入“小闹小赔,大闹大赔,不闹不赔”的尴尬“怪圈”。番禺政法委相关领导说,其处理的医疗纠纷案例,没有一个“医闹”愿意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终都是医院赔钱了事。

  记者调查:

  恶性“医闹”渐成市场

  “可以理解一些家属因情绪悲痛与医院发生言语冲突,但恶性医闹却不能容忍。”番禺区卫生局的一位负责人谈起“医闹”很是头痛。据其介绍,目前“医闹”在番禺呈上升趋势,5人以上的医疗纠纷一年大约有三四宗。

  2010年3月,在石楼医院一位湖南小孩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患者家属等数十人聚集围攻医院。

  番禺区的某大医院院长,在医疗纠纷中被一名患者家属连续跟踪10余天,吃饭上厕所都有人跟。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而是去医院摆花圈、设灵堂。”这位负责人说。目前社会上甚至形成专门的“医闹”市场。石楼医院旁就有一群搭客仔,只要医院发生医疗纠纷,他们就会主动询问要不要“帮忙”,甚至请人从佛山中山等地赶过来“助阵”。

  番禺将参照

  “宁波模式”立法

  对“医闹”事件,番禺政法委表示对于采取“医闹”和“打砸抢”等违法违规方式处理医患纠纷的人员,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惩不贷,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但是,对于患者家属的过激行为,目前并没有明确法规条例可以参照执行。宁波市就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聚众占据医疗机构拒不移放尸体,在医院拉横幅、设灵堂、拉大字报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番禺区卫生局对宁波的第三方介入调解医疗纠纷很感兴趣:在医患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基础上,由“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由医疗责任保险机构理赔。

  番禺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番禺正在草拟类似的相关办法,要从根本上改变“医闹”局面,还得由市人大立法通过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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