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被打开腹腔苦等医生5小时后死亡
导读:
19日上午,九龙坡走马籍的黄中轩死在了长寿区云台镇卫生院的病床上,此时距他60岁生日还有4天。之前,他因
辗转求助
死者家属
医院不负责致患者术后死亡
专家提醒
肠穿孔要注意感染
协商结果
卫生院按全责赔了13万元
昨日上午,在云台镇政府、长寿区卫生局等协调下,医患双方在镇政府会议室进行了第一次接触,商量如何解决善后事宜。卓长均说,综合卫生院的种种失误,他们提出包括死亡补偿金在内共2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卫生院愿按医疗事故有关条例承担全责的责任,但金额不能超过10万元。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第一次协商无果。
昨日下午2点半,有关方面又将医患双方拉在一起再次进行协商。参与调解的长寿区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姜祥木和该镇一负责人拒绝了记者参与旁听的请求。昨日下午6时,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卫生院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3万元了结此事。死者女儿黄英说,他们是被迫接受这个条件的,爸爸死得不明不白,作为子女,他们非常想搞清楚父亲的死因,但打官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耗不起!”
记者采访
主治医生“去向不明”
在双方谈判过程中,记者数次到云台镇卫生院,希望找到为黄主刀的医生王某,但该院所有人员均拒绝透露相关情况。
记者最后在外科诊断室找到了王医生的两个手机号码,其中一部电话关机,另外一个号码打通后,一自称王医生妻子的女子说,王应该在上班,但不知其去向。后据卫生院办公室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称,王的妻子也在医院上班。记者在卫生院内询问了一个小时,都没有找到王医生,无法得知他当时手术的细节。
各方说法
垫江人民医院医生
手术过程是成功的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参与17日为黄中轩手术的垫江县人民医院外科段医生。他介绍,黄的穿孔位置位于结肠和直肠连接位置,粪便溢到了腹腔中,他们将其坏死的部分予以切除,并对伤口进行了缝合,整个手术过程是成功的,没有出现任何意外。段医生认为,黄应该是感染性休克死亡。垫江方面支援的医生在手术完成后,术后阶段就由卫生院负责处理。
长寿区人民医院
医生很忙无法抽身
死者家属反复提到,卫生院曾向长寿区人民医院求助过,但一直没有等到医生前来支援。记者欲就此向长寿区人民医院核实,但该院宣传科一名余(音)姓临时负责人告诉记者,她将记者的要求向医院有关领导作了汇报,不过领导要求记者直接联系区卫生局,理由是事发后他们医院将所有情况都向卫生局进行了汇报,医院不接受采访。
对此,姜副科长在医患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卫生院确实向区人民医院求助过,但长寿区人民医院告诉区卫生局,当时是因为负责出诊的医生都很忙,有的开会去了,有的正在为患者手术,根本无法抽身。于是卫生局在接到情况反映后建议卫生院向就近的垫江县人民医院求助。
长寿区卫生局
“卫生院有一定过错”
昨日下午6点半,代表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完此次医疗纠纷的姜副科长告诉记者,云台镇卫生院在黄中轩死亡一事上,“有一定过错”:在黄手术成功完成后,医院在感染控制方面做得不够,并导致了后来的结果。姜说,根据事后他们邀请的当地医疗专家初步检查显示,黄可能是感染性休克死亡。同时,在接受采访过程中,姜副科长反复强调的一句话是“卫生院花钱买平安”。姜称,正是由于卫生院在这些方面存在一定责任,所以才愿花这么多钱来了结此事。姜说,黄到底是怎么死的,卫生院在此过程中有多大过错等等,都需要检查或鉴定后才能有结论。
针对死者家属提出的患者在手术台上等待了几个小时,卫生院都没有进行必要的处理一事,姜副科长说经过他了解,主治医生对黄进行了消炎等处理。但由于院方拒绝接受采访,这一细节没能得到证实。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