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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08:38:21 人浏览

导读:

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依据罚款、追缴或者是没收财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征收财物的返还相关的财产。之后应当返还固定财产损坏的事项,假如能够恢复物品原状的就恢复原状,那么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依据罚款、追缴或者是没收财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征收财物的返还相关的财产。之后应当返还固定财产损坏的事项,假如能够恢复物品原状的就恢复原状,那么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面第三种或者第四种办法处理。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相关案例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XXXX网吧。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东XXXX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上海XXXX科技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许XXXX。

  上诉人重庆市XXXX网吧(以下简称XXXX网吧)与广东XXXX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原审被告上海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原审被告许XXXX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6日作出(2010)渝一中法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被告XXXX网吧对上述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1年3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周XXXX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肖XXXX、李XXX参加评议。2011年5月24日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被上诉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审原告XXXX公司诉称:原告依法享有电影作品《合约情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内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2008年3月,原告发现被告XXXX网吧未经授权将该片通过其局域网进行传播,同时发现该影片是由被告XXXX公司通过其网站“XXXX频”传播。原告认为,被告XXXX网吧和XXXX公司未经许可播放涉案影片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给原告造成了损失。被告许XXXX作为被告XXXX网吧的投资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1、三被告共同赔偿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审三被告共同答辩称:1、原告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获得了涉案影片《合约情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2、网吧及许XXXX不是本案侵权主体,不应承担赔偿责任。3、原告的诉求赔偿金额过高,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以上就是关于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的相关规定,假如不能进行恢复原状,依照损害程度赔偿一定的赔偿金。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咨询法律快车专职律师,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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