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赔偿协议不能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导读:
案例:2015年7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杨某手臂骨折,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另一方的周某负全责。杨某与周某达成赔偿协议,周某赔偿杨某1.8万元,协议中写明“一次了结,今后永不追究”。今年4月,杨某入院做二次手术,之后经伤残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杨某找到周某协商赔偿金额,但周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拒绝再承担任何赔偿费用。无奈,杨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周某赔偿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鉴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5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赔偿原告杨某各项费用共计45600元。
专家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五十九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本案中,杨某与周某签订协议时伤情尚未稳定,对伤势程度不能正确认知和预见,难以准确计算损伤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周某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无法确定,现在经鉴定构成伤残,二次手术又产生费用,双方当时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对其伤势程度存在“重大误解”。协议中的赔偿数额与原告实际发生的损失明显差距很大,该协议显失公平,协议无效。因此,杨某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得到法律的支持。
专家提醒:“一次性赔偿协议”是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达成的协议,但“一次性赔偿协议”不能免除侵权人的责任,协议中只要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或者损害国家利益、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协议。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撤销权消灭。
(原标题:一次性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受害人可追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在去进行赔偿的时候,是需要对于因什么损害造成的赔偿进行区分的,同时对于不同赔偿的法律知识也是需要区分开来的,那么一次性赔偿协议书可以反悔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
在去进行索赔的时候,对于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来说,赔偿起码是需要将自己损失的财务进行的,那么一次性赔偿协议还能起诉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
在人身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要求有关的人员进行赔偿的,在双方就某些事项进行约定之后,我们是可以签订一定的协议,比如什么时候进行赔偿以及有关的赔偿事项,接下来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