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对三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
导读:
二中院受理后经审理认为,王先生、吴先生、武女士在食府工作中因该食府发生火灾受伤,属工伤事故所受人身损害。自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颁行后,工伤赔偿问题即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即使是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也适用该条例给予一次性工伤赔偿;三人属于食府的员工,系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其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权利;三人上诉认为本案应适用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但现有事实和证据不能表明三人的上诉主张成立,故对其所提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一审法院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裁定。
法规提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论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