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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工眼睛摔伤被摘除 雇用单位补偿2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8 15:25:28 人浏览

导读:

在刷漆过程中眼睛不慎摔伤,最终左眼被摘除,朱某于是状告雇用单位。前天,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雇用单位给予朱某2万元补偿。2005年6月20日下午2时许,朱某为北京市丰台区环卫服务中心东铁营环卫所的垃圾房窗户刷漆,从带滚轮的垃圾桶上摔下受伤。8月11日,朱某做了左眼玻
在刷漆过程中眼睛不慎摔伤,最终左眼被摘除,朱某于是状告雇用单位。前天,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雇用单位给予朱某2万元补偿。

2005年6月20日下午2时许,朱某为北京丰台区环卫服务中心东铁营环卫所的垃圾房窗户刷漆,从带滚轮的垃圾桶上摔下受伤。8月11日,朱某做了左眼玻璃体切除术。为此,朱某将东铁营环卫所诉至法院,索赔8万余元。

丰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在环卫所工作期间受伤,环卫所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但朱某违规操作,导致摔伤,自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且,朱某所在村委会证明他在工作之前即患有眼疾,做过激光手术,应当认定这才是眼部伤残的主因。因此,法院一审判决环卫所给付朱某补偿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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