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向殡仪馆讨要丈夫尸体
导读:
本报讯(记者崔永利)一具死亡尚有争议的尸体,户县殡仪馆在没有见到公安或者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的情况下,仅凭死者企业出具的证明,就将尸体火化了。目前,死者的妻子表示要通过法律手段讨要丈夫尸体。
2002年3月16日,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安公司)经警张俊利病故。张俊利妻子认为丈夫应该视为工伤,企业认为不属于工伤。2004年,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张俊利是否工伤开始认定,但是双方一直没有见到最终结果。从2002年3月16日起,张俊利的尸体一直存放在西安惠安医院太平间,长达4年之久。
今年5月2日,惠安公司在没有经过张俊利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尸体拉到户县殡仪馆,殡仪馆在没有见到公安或者卫生部门的死亡证明的情况下,将尸体火化。张俊利妻子吴银环说,目前劳动部门对是否工伤的最终结论尚未出来,有关部门对张俊利的死因尚未定性,“死亡证明还在我手里,殡仪馆凭什么就将我丈夫火化了?”
5日下午,户县殡仪馆负责人陈琼在电话中解释说,殡仪馆在火化尸体时,一般有村以上出具的死亡证明就可以。因为张俊利生前所在单位出具了死亡证明,还给殡仪馆出具了“一切责任由企业负责”的证明,所以他们就将尸体火化了。惠安公司办公室干部李蔚扬受单位委托向记者解释说,由于张俊利尸体长时间的存放,欠医院太平间的停尸费已高达10万余元,加之太平间需要维修,所以在和张俊利家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单位给殡仪馆出具了有关证明后,就将尸体火化了。
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火化遗体时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加之殡仪馆又没有征得死者家属同意,给死者家属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显然殡仪馆的做法是违规的。吴银环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向殡仪馆讨要丈夫的尸体。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现在这个社会,欠钱的才是大爷。借钱的时候各种装可怜,什么借钱的原因都有,借钱之后,到了还款的日期,各种理由的推脱,要是在死亡之前还有欠债没有还清的话,就更是让人
债务人要是在死亡之前还有欠债没有还清的话,那么在其死后,债权人还是可以向相关人员继续追债的。这也就是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处理问题,此时债务并不会消灭。下面为你整理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