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游泳受伤度假山庄被判赔偿
导读:
游泳时脚被碎裂的铁箅子划伤,游客遂将度假山庄诉至法庭索赔。
记者昨日获悉,昌平法院判决度假山庄赔偿顾客3.5万余元。
丁先生诉称,2005年8月20日5时左右,自己在北京瑶台山庄游泳馆游泳时,右脚踩在游泳池流水沟防护箅子上。箅子断裂,碎片划伤右脚。后丁先生经医院诊断为右侧跟腱陈旧拉伤,术后后遗症中等功能障碍,被认定为肢体三等残疾。丁先生起诉要求该度假山庄赔偿各种损失共计48万余元。
北京瑶台山庄辩称,双方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因丁先生不是度假山庄的直接消费者,而是作为旅行社的团员到山庄消费。即使双方有服务合同关系,丁先生的伤情也是他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该度假山庄作为从事娱乐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丁先生要求度假山庄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及残疾赔偿金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判决北京瑶台山庄赔偿丁先生医药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5万余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利用假期到郊区的山水间游玩已经成为深受大家欢迎的休闲度假的方式,而在旅游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成为游客普遍关注的问题。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为
中国法院网讯5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游客马尔代夫自由行溺水身亡赔偿案做出终审判决。终审判令海洋国旅赔偿吴女士家属死亡赔偿金、交通费、食宿费等各项损失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