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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殉情杀按摩小姐被判10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8 09:25:59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河北进京打工人员杨志成,在一次到美发厅做“按摩”时,结识了高小姐。之后,杨志成对其产生了感情,曾几次向高小姐提出“交朋友”的要求,但均遭到拒绝。杨志成恼羞成怒,竟产生了先杀死高小姐再自杀,双双殉情的想法。由于高小姐的抗争,杨志成杀人未遂

中国法院网讯 河北进京打工人员杨志成,在一次到美发厅做“按摩”时,结识了高小姐。之后,杨志成对其产生了感情,曾几次向高小姐提出“交朋友”的要求,但均遭到拒绝。杨志成恼羞成怒,竟产生了先杀死高小姐再自杀,双双殉情的想法。由于高小姐的抗争,杨志成杀人未遂,也自杀未遂。3月20日,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年仅19岁的被告人杨志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8500元。

丰台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9月29日6时许,被告人杨志成在丰台区木樨园一个美发厅内,因感情纠纷欲将被害人高小姐杀死,趁高小姐熟睡之机,用尖刀扎高的身体,致其颈部刀扎伤;双上肢刀砍伤,左小指深屈肌腱断裂;左腋神经损伤;左肌皮神经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偏重)。被告人杨志成当场被抓获。

被害人高小姐对杨志成给自己造成的伤害,向他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杨志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整容费等各项损失3.6万余元。

面对故意杀人的指控,被告人杨志成还在辩解:当时只是感情用事,我并没有想杀死她,我没有故意杀人。

丰台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志成仅因感情纠纷便产生杀死他人后自杀的主观故意,并付诸实施,持刀扎伤被害人颈部等部位,后持刀扎伤自己胸部,意欲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处罚。被告人杨志成的行为因被害人高小姐及时躲避、反抗等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故对被告人杨志成从轻处罚。

关于被告人杨志成辩解称自己没有杀死被害人主观故意的辩解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志成在其实施杀人行为时持刀指向的是被害人的颈部要害,在被害人躲避、反抗时继续持刀行凶,后又持刀扎伤自己的胸部意欲自杀,通过上述事实,可以明确被告人杨志成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法院对被告人的辩解不予采纳。被害人的合理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其要求被告人杨志成赔偿整容费等诉讼请求,因未提交证据且实际损失尚未形成,待实际损失形成后,另行解决。最终,丰台法院判处被告人杨志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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