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宠物店弄丢“狗宝宝”,赔七千多

宠物店弄丢“狗宝宝”,赔七千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6 21:28:5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这起因丢失宠物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调解,被告南通某宠物店赔偿宠物主人丁大爷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7600元,双方握手言和。法院:宠物犬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简单赔一条同品种犬了事因老伴去世多年,子女常年不在身边,为了

  核心提示:这起因丢失宠物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调解,被告南通某宠物店赔偿宠物主人丁大爷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76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院:宠物犬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简单赔一条同品种犬了事

  因老伴去世多年,子女常年不在身边,为了排遣孤独寂寞,年逾古稀的丁大爷购买了一只刚毛猎狐梗宠物犬,对其进行了悉心的饲养和照料。没料爱犬竟在送交宠物店梳洗毛发后离奇丢失,几经交涉,宠物店只肯赔偿一只同品种的宠物犬。气愤之下的丁大爷把宠物店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购买费、饲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1.9万元。

  10月8日,这起因丢失宠物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调解,被告南通某宠物店赔偿宠物主人丁大爷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7600元,双方握手言和。

  爱犬被宠物店弄丢了

  现年76岁的丁大爷,子女都在外地工作,自几年前老伴去世后,他一个人冷冷清清地过日子,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为了打发孤独寂寞的时光,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2009年2月,丁大爷花2000元购买了一条两月龄大的刚毛猎狐梗雌性宠物犬。

  购买后,在丁大爷悉心的饲养、照料和驯化下,小家伙机警聪明,活泼顽皮,对人友善,为丁大爷的晚年生活平添了很多乐趣。随着刚毛猎狐梗一天天长大,它的毛发也日益变得卷曲、浓密。为了更好地照料宠物犬,丁大爷专门为它购买了衣服,并在家附近的某宠物店办理了宠物会员卡,每年花费1000元定期为宠物犬进行毛发梳洗服务。

  2011年10月6日上午,丁大爷像往常一样,带着爱犬到宠物店为它梳洗毛发。因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店中服务员在将宠物犬接入店内后,告知丁大爷两小时后再来店领回。

  一个多小时后,当丁大爷兴致勃勃地前来接犬时,却被店方负责人告知宠物犬已不慎丢失,店方正派人在四处寻找。丁大爷心急如焚,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争执,丁大爷还报了警。民警闻讯到场进行了调解,但未果。嗣后,丁大爷又以张贴寻狗启事、在互联网相关论坛发帖悬赏等形式多方找寻,但仍音信全无。

  将宠物店告上了法院

  今年2月,丁大爷一纸诉状将宠物店告上了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购买宠物犬的2000元实际费用、2000元梳洗护理年费、9000元饲养费、6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合计人民币19000元。

  宠物店在法庭上辩称,因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导致了原告的宠物犬丢失,他们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丁大爷提出的诉讼请求过高,只同意赔偿与原告同品种的一只宠物犬,另外赠送两年的宠物服务。

  崇川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某宠物店一次性赔偿丁大爷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9600元。

  一审宣判后,宠物店向南通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多次入情入理的析法说理后,双方都同意作出一定的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宠物店赔偿丁大爷经济损失76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主人与宠物的情感不可简单替代

  据该案承办法官王洪涛介绍,根据其是否具有独立特征及可否替代,法律上将物分为特定物与种类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特定物是指自身具有独立的特征,或者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本案中,原告作为高龄老人,晚年生活时一人独居,对宠物犬进行饲养和驯化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尤其是与宠物犬两年多的共同生活,相互间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该宠物犬也已成为陪伴原告晚年孤寂生活的重要精神寄托,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特定物,具有不可代替性。

  法律上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的意义之一,在于二者意外灭失的法律后果不同。当种类物在交付对方当事人之前灭失的,义务人应继续履行实际交付义务,交付同等种类物;而特定物义务人则可以免除实际交付义务,根据过错原则由义务人或第三人赔偿损失。本案中,丢失的宠物犬属特定物,因为被告看管不善走失,给宠物的主人带来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应当由被告对原告进行赔偿。[page]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宠物逐渐走入我们的生活。与此同时,因宠物走失或意外死亡而引发的侵权案件也逐年呈上升趋势。在这些案件中,是否可以用同品种宠物赔偿往往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对此,王洪涛法官认为,宠物的情感特性决定了它不同于其他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它们不但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在与主人的日常相处过程中,还会产生情感上的利益,而这一利益是其他同品种宠物短时间不具有的特性。因此发生此类纠纷时,如被侵权方不同意,不宜判决采用同品种其他宠物来代替经济赔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