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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男子交通肇事欲逃出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5 20:49:22 人浏览

导读:

顺德法院运用边控手段,妥善处理该宗涉外交通事故案暂住顺德的韩国男子金某在中山造成交通事故后,尚未清偿便企图从深圳出关潜逃。最终被早已布置边控的顺德法院带回调查。昨日(11月20日),顺德法院通报称,金某已支付8万元,余款将在15天内全部清偿。日前,申请人陈

  顺德法院运用边控手段,妥善处理该宗涉外交通事故案

  暂住顺德的韩国男子金某在中山造成交通事故后,尚未清偿便企图从深圳出关潜逃。最终被早已布置边控的顺德法院带回调查。昨日(11月20日),顺德法院通报称,金某已支付8万元,余款将在15天内全部清偿。

  日前,申请人陈某、钟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金某、陶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根据中山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应支付赔偿款253440.86元给申请人,由于被执行人韩国籍金某居住地为顺德区,中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顺德法院执行。

  顺德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陶某去向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另一名被执行人金某则将其所有的一辆面包车作价21146元抵债给申请人后便不知踪影,法院也未能查询到金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但法院并未放弃,对案情作进一步分析梳理后,法院认为被执行人金某作为韩国居民,身上持有韩国护照,随时可能出境躲避执行,给该案执行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于是,法院在第一时间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了对金某的边控手续,并随时关注着案件的执行进展。

  11月12日中午,顺德法院接到深圳湾口岸边防通知,被执行人金某准备离境时被依法扣留。得知消息后,法院执行员顾不上吃中午饭立即赶往深圳,将被执行人金某带回法院调查。

  执行调查一直进行到当晚7时,金某仍然坚持称自己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对金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第二天早上,执行员又前往顺德看守所将金某带回法庭调查,被执行人金某对中文认识不多,对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更是不甚了解,执行员于是耐心地向金某解释该案的判决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并详细分析了该案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最终,在执行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解释下,被执行人金某与申请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金某当天支付了8万元,余款将在十五天内全部清偿,并将自己的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存放在法院作为担保,法院也依法提前解除了对金某的司法拘留措施。下一步,顺德法院将进一步跟进该案的后续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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