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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太拥挤顾客摔伤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5 20:26:42 人浏览

导读:

本报东营11月18日讯东营一商场为吸引顾客,举行送赠品促销活动,顾客王某在排队过程中因人多拥挤而受伤。11月17日,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某商场承担六成责任,赔偿原告王某因人身损害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28504元。今年10月1日前,东营一商场向社会

  本报东营11月18日讯东营一商场为吸引顾客,举行送赠品促销活动,顾客王某在排队过程中因人多拥挤而受伤。11月17日,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某商场承担六成责任,赔偿原告王某因人身损害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28504元。

  今年10月1日前,东营一商场向社会散发宣传单,决定在国庆期间举行促销活动,承诺对持宣传单参加活动排队前100名者赠送不锈钢碗一只。10月1日早上,50多岁的王某持宣传单排队参加活动,由于活动开始后,商场没能控制好队伍秩序,在拥挤的过程中,王某被挤倒摔在店门口的台阶下而受伤。王某经两次鉴定,均构成6级伤残。在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进行促销活动中,事先应做好充分准备,切实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但被告准备不足,导致在纪念品发放过程中秩序混乱,致使原告倒地摔伤,应负主要责任。原告年岁已高,体力衰退,对自己的能力应当有正确估计,在人多拥挤的情况下应主动退却,但原告因自身防范意识不强,在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未能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对于伤害后果自身也有一定过错。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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