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砸坏轿车不肯给车主赔偿
导读: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凌晨,一名男子因与妻子闹矛盾从自家楼上跳楼自杀,正好坠落在楼下停放的一辆私人轿车上,致使该车受损。车子无辜遭“毁容”,车主心疼之余向自杀者提出索赔。
昨日凌晨零时许,家住南京汉中门附近的陈先生,在睡梦中被门外一声沉闷响声吵醒,随后打开门一看,住在2楼的王先生跳楼,刚好摔在他停在门口的轿车上,导致该车受损车顶砸凹下去了。王先生自己身上受伤,从轿车上滚落下来,其家人见状立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建邺110民警迅速将王先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而此时陈先生看到自己的爱车已被砸坏心疼不已,他认为王先生应该对损坏自己车子行为负责任,提出索赔。
陈先生认为,跳楼自杀的王先生精神正常,是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事发时与老婆吵架,从楼上坠落致使轿车受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而王先生辩称,自己虽然精神上没有问题,但事发前正与老婆吵架,加上喝了点酒情绪失控才发生跳楼事故的,仅仅是一种突发性的意外,不应承担这种意外突发性事故的民事责任。
对此,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薛火根律师称,对于高空坠物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事实的发生,应由坠落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无法举证自己无责,则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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