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意外受伤 爷爷被判罚2万
导读:
亚心网讯(记者夏莉涓 通讯员崔杨 王军和报道) 孙女是自己不小心摔伤的,怎么能判自己赔偿两万余元医疗费呢?近日,当义务照顾孙女的陈大爷接到兵团芳草糊垦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时,感到一肚子的委屈。今年3月12日,因为要出门办事,小叶的妈妈将不满周岁的小叶送到了爷爷家,交由陈大爷照顾。可两天后,小叶却从沙发上摔了下来,导致左颞部颅骨缺损,为此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小叶为十级伤残。
孩子出院后,小叶的妈妈将陈大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6万元。
小叶的妈妈说,为了给小叶治病,自己先后花费了两万余元。而陈大爷却没拿出过一分钱。
面对突如其来的官司,陈大爷满腹委屈。他认为孩子摔伤完全是个意外,小叶的父母自己未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且在孙女住院期间,自己已经支付了两万余元的住院费用。他向法庭提供了交费票据的复印件。 同时,陈大爷表示,由于自己年老体弱,又是义务照顾孩子,所以要求法院对小叶妈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经多次调解无果。最终,法院依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陈大爷承担小叶及其父母各项损失两万余元。
□法官说法
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小叶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而他们自己未履行监护职责,具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作为爷爷的陈大爷既然接受了看护孙女的职责,就有看护好孙女的责任,因此对孙女摔伤应承担主要的责任。
同时,陈大爷提供的交费收据是复印件,不能认定他已为孙女垫付了医疗费用。故依据法律相关规定,陈大爷应对小叶及其父母的损失给予一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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