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车祸受伤没钱治法院判先行支付

车祸受伤没钱治法院判先行支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5 10:30:22 人浏览

导读:

新华报业网讯在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中,一般而言,受损人要在治疗结束并进行伤残鉴定后再诉讼。但这样也带来个问题,很多受损人无法解决巨额医疗费,给他们及时治疗带来困难。日前,鼓楼法院对一起道赔案做出裁定,肇事者及保险公司先支付受损人医疗费。今年6月5日
  新华报业网讯 在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中,一般而言,受损人要在治疗结束并进行伤残鉴定后再诉讼。但这样也带来个问题,很多受损人无法解决巨额医疗费,给他们及时治疗带来困难。日前,鼓楼法院对一起道赔案做出裁定,肇事者及保险公司先支付受损人医疗费。
今年6月5日上午,老马骑电动车经过清凉门大街和江东北路交叉路口时,被孟某驾驶的面包车撞伤。老马后被送到省人民医院,因伤情严重住院治疗。交警部门的鉴定是,孟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伤势太过严重,需要大笔医药费,老马在付了1万多元后,再也拿不出钱来了,医院已经发了两次催款通知。老马家人于是找到孟某,要求垫付医疗费,但被孟某拒绝。孟某认为,应该向保险公司要钱。无奈之下,老马将孟某及保险公司起诉到鼓楼法院,法官建议他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援助律师认为,此类赔案最好在治疗结束并进行伤残鉴定后再诉讼,建议老马申请先予执行。老马于是向法院做出申请。近日,法院裁决保险公司先行支付老马医疗费8000元,孟某先行支付老马医疗费2000元,解决了老马的燃眉之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