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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务品种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06:34:29 人浏览

导读:

一个国家想要发展是离不开经济的快速发展的,所以我国就有许多对外的国际债务品种这是专门吸引外国投资从而设立的法律专业名词。那么对于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务品种有哪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务品种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国家想要发展是离不开经济的快速发展的,所以我国就有许多对外的国际债务品种这是专门吸引外国投资从而设立的法律专业名词。那么对于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务品种有哪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务品种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务品种有哪些

  1、按照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如下分类: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2、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3、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4、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5、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和战争国债。

  6、按债券的流动性划分,可分为可流通国债和不可流通国债。

  二、如何追讨国际债务

  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谢卫民仲裁员介绍,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来追讨债务,不允许第三者参与追收账款业务。对于讨债公司,国家没有批准,工商部门不予以注册,而且如果讨债的手段出格了,公安部门也会介入进来。

  面对逾期的应收账款,企业一般可通过四种方法来应对:一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等,依靠双方的诚信协商解决;二是委托信用管理公司或当地律师行来做;三是通过仲裁,依靠专家裁定,形成具有制约力的裁定;四是通过诉讼。这几种办法各有优劣,但具体操作起来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味。企业自己追讨难度很大。一般只有通过打电话、发传真来进行,接收与回复等很难有保证。法律途径,虽然具有很强的执行效力,但由于时间比较长,成本比较大,加上各国法律制度上的巨大差异,需要国际间的司法协作,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仲裁是一条比较稳妥的追讨途径。由于我国加入了《纽约公约》,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是公约的会员,我国的仲裁裁决可以在成员国之间执行,相对而言,实现的效率比较高。现在每年通过仲裁委员会来办理的案件有三四百件,最大涉及金额多达几亿元。仲裁是一次性终结,可在国内仲裁,然后由国外法院执行。比如深圳就有国际仲裁分支机构,国内企业的纠纷可在深圳仲裁,然后由仲裁机构申请对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执行,且不会有复议复审。

  三、外国公司债务催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规避债务。企业在兼并、联合后,原有承贷法人取消,使得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变得模糊,失去了物资保证和安全保障。合资合作及联营过程中,贷款企业将贷款形成的资产和资金作为入股资金,一旦合资成功,原有债务则搁置一旁,贷款企业可从合资企业中分红获利,而作为实际债权人的部门与贷款的实际直接受益者即合资企业之间却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追债无门。

  (二)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规避债务。一些企业把股份制改造作为规避债务的工具,借一个分厂或车间改成股份公司,计算总资产时却把整个企业资产作为评估的基本条件,债务由原企业承担,新组建的公司对外不承认债务,大量贷款被原来的空壳企业承担,造成债务悬空。

  (三)利用不规范破产规避债务。出于局部利益,借企业改制名义,“假破产”真逃债。破产前催债时,企业就会以“稳定”为借口,把责任推在职工身上,造成企业一直处于“在破产进行当中”的状态,一直在破,却一直也破不掉。

  (四)利用拍卖方式规避债务。企业破产后进行所谓的公开拍卖,却实行暗箱操作,事先安排买主,定好价位,在竞价时一锤定音,以低价成交,不给其他买主竞争机会,貌似公平,但却使得债权部门根本无从着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务品种有哪些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务品种在我国的经济法中有具体规定,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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