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取款被门打伤 银行被判赔偿
导读:
老太取款被门打伤银行被判赔偿
一老太太到银行取款,排队时被银行的旋转门打伤,于是将银行和当时正从银行往外走的女孩一同告上了法庭。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认为银行因未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判决银行赔偿老太2.8万余元。
2006年5月1日,原告老太太到被告银行的某分理处取款,由于人多,办理业务的队伍一直排到了银行门口,原告就站在旋转门口处,突然被银行的转门打倒致伤。原告倒地后,看见一女孩正从转门中往外跑,认为正是这名女孩将自己打倒,于是她将已经出门的女孩叫回。后女孩陪同原告及原告的家人一同乘120急救车到医院治疗原告的伤情,并住院五天。老太太的伤势经鉴定属于九级伤残,于是将银行和女孩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对其损失给予赔偿。庭审中,银行认为实际侵权人系该女孩,因此拒绝赔偿。而女孩则坚决否认系其行为致原告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作为提供经营服务的营业部门,负有保障客户在其经营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而被告却未对排队办理业务的客户及时加以疏导,且对其营业设施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预见不足。该银行虽辩解原告在转门附近排队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但原告作为一般储户系基于对被告及其营业场所设施安全的合理信赖,依照通常行为模式办理业务,故被告该主张不能成立。原告及被告银行均未提交有效证据证实女孩存在侵权行为,故判决银行对老太损失给予赔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