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受伤人身损害赔偿程序
导读:
对于工人来讲,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受伤的情况,势必会给自己的健康造成损害,这种情况下就要提前做好工伤鉴定,维护好自己的个人权益。那么一工地受伤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1、医疗费计算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
2、康复费计算标准: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标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护理费分两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认为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病例资料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
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备齐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仲裁裁决书、相关病历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和用人单位企业信息等作为立案必备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一工地受伤人身损害赔偿程序的相关介绍,对于工伤鉴定,我们要了解具体的程序,要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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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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