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驾警车撞死人 将赔40余万元
导读:
核心提示:途经灵官岩路段时,对向车道突然驶出一辆超车的警车,摩托车避让不及,夏某某被连人带车地撞下公路边沟里,当场倒在血泊中,大腿严重骨折。事发后,120救护车迅速赶到现场,虽经全力抢救,仍没能把夏某某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22日上午8时许,昭(通)麻(柳湾)二级公路灵官岩路段,一辆警车与摩托车相撞,致使两车“翻睡”路边沟内,摩托车司机伤重死亡。据了解,涉事警车属于昭通大关县森林公安分局,驾驶人为该分局副局长单某某,此事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昨日,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单某某向死者家属支付40余万元现金,用于处理和解决死者善后事宜。
事故
他倒在26岁生日前一天
昨日中午12时20分许,晚报记者几经周折,电话联系上死者夏某某的堂哥夏成章。他向记者介绍了事发经过:前日上午7时50分许,土建小老板夏某某骑着摩托(云C03922),从大关县城出发,沿着昭麻公路行驶,准备去附近一家修完房子的事主那里去结账拿工钱。途经灵官岩路段时,对向车道突然驶出一辆超车的警车,摩托车避让不及,夏某某被连人带车地撞下公路边沟里,当场倒在血泊中,大腿严重骨折。事发后,120救护车迅速赶到现场,虽经全力抢救,仍没能把夏某某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再过一天,24日就是夏某某的26岁生日了!”夏成章悲痛地说,当天上午8时30分,接到夏某某出事的噩耗后,他的家属火速赶到现场。据了解,夏某某家住大关县安翠华镇联合村,父母和妻子都是农民,他平时靠打零工或承包点土建工程来养家,日子过得很艰辛。让人揪心的是,他的小女儿刚出生6个月,仍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儿。
记者采访夏成章时,电话那头传来夏某某妻子陈运敏的哭声。记者不忍再次触及陈运敏内心的伤痛,暂时放弃了对她的采访。
疑问
事发时警车占道超车?
据了解,事情发生后,水昭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水昭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文松带队赶赴现场。
记者了解到,这辆肇事警车属于大关县森林公安分局,牌照为“云xxxx警”,车身上标注有明显的警用标志,驾驶人为该分局副局长单某某,事发当时,单某某独自驾车从昭通方向赶往大关县城方向。
有家属和其他不愿具名的村民介绍,事发当时,这辆警车速度很快,正在占道超车,结果在弯道内撞上了骑着摩托对向行驶而来的夏某某。
昨日下午6时30分起,记者几经打听,终于找到了当事人单某某的电话。多次拨打,电话刚接通,就被挂断。当晚6时29分,记者给单某某发去短信,表示希望能了解当时所发生的状况。但到昨晚8时30分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对方的任何电话或短信回复,目前还不知他对上述说法的回应。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和事故责任划分,水昭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表示,目前,现场勘查工作已经完毕,各项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协商
副局长将赔偿40余万元
昨日下午5时20分,夏某某的家属告诉记者,经过双方连夜协商,已就赔偿达成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由单某某分两次向夏某某的家属总共支付40.08万元,用于死者丧葬等善后事宜。
这40余万元钱由谁埋单?对此,记者多方打听到,相关部门领导均严肃表示,此事完全属于单某某的个人行为,所有用于处理死者善后事宜的费用全部由他个人承担,与大关县森林公安分局没有关系。
单某某是不是无证驾车?他当天是否如坊间议论所说醉酒驾车?他在这起事故中有何责任?这都等待单某某本人的讲述和交警部门的权威调查结论。[page]
目前,该事故正在深入调查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报道了萧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文会,在11月14日晚驾驶警车,撞人后将其拖出482米不施救,反而逃逸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记者了解到,此案中,死者是被撞死还是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