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可否重复赔偿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一方已赔偿非机动车方的医疗费,误工费,双方在交警事故单上签字,当时将所有单证提交。
人身损害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一方已赔偿非机动车方的医疗费,误工费,双方在交警事故单上签字,当时将所有单证给了机动车方,包括医疗单,病假单原件,公司开的个人收入证明及去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还有事故前3个月的工资单复印件。可事故过了两个多月机动车一方又要工资单原件及事故当月扣发工资证明。请问非机动方需要理机动车方吗?
你好,如果已给过了就不用再给。
相关赔偿标准:
山东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65元;
2、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667元;
3、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85元;
4、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622元;
5、2007年山东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7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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