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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因死亡是侵权行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3 21:55:30 人浏览

导读:

死亡是指人失去生命机能的一种行为,一般来说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非自然死亡是指那些出现车祸或者是医疗事故,又或者是自杀等死亡,而对于自然死亡来说,常常是人的寿命到了自然死亡,那么诱因死亡,他是侵权行为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诱因死亡是侵权行为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死亡是指人失去生命机能的一种行为,一般来说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非自然死亡是指那些出现车祸或者是医疗事故,又或者是自杀等死亡,而对于自然死亡来说,常常是人的寿命到了自然死亡,那么诱因死亡,他是侵权行为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诱因死亡是侵权行为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诱因死亡是侵权行为吗

  因一定的行为引发被害人出现诱发死亡的病因时,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当事人要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该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权责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三、共同侵权行为特征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过错致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如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和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人。《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共同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复数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单独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一人。

  2、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

  3、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只有一个,而且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责任的连带性。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向受害人清偿全部责任后,免除其他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加害人,有权向其他加害人追偿。共同侵权中,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通常以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诱因死亡是侵权行为吗的相关知识,对于死亡来说,人的生命权他是无比珍贵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我们的生命权。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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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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