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侵害身份权 > 荣誉权 > 评价型人格权,即名誉权和荣誉权

评价型人格权,即名誉权和荣誉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6 10:49:56 人浏览

导读:

(1)名誉权名誉权是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的人格权,对此,草案做了规定,并规定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鉴于名誉权的特殊性,规定名誉权不得抛弃、转让,抛弃和转让名誉权的行为一律无效的原则。为了对名誉权加以特别的保护,特别

(1)名誉权
  名誉权是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的人格权,对此,草案做了规定,并规定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鉴于名誉权的特殊性,规定名誉权不得抛弃、转让,抛弃和转让名誉权的行为一律无效的原则。为了对名誉权加以特别的保护,特别规定禁止利用严重失实的新闻报道损害他人的名誉,禁止利用内容不当的文学作品损害他人名誉,禁止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
  (3)荣誉权
  荣誉权的性质,已如前文所说。因为在民法典中无法规定这一身份权,因此,认其为人格权,在人格权法编中加以规定。如果不肯定这一权利,对荣誉的保护将会出现问题。具体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权。鉴于荣誉权的特殊性,规定对于荣誉的物质利益,本人有权获得,不得非法剥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