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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法人变更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16 11:41:25 人浏览

导读:

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公司企业都是有着一个相应的法人的,这个法人全称是法定代表人,法人的主要责任就是代表公司从事相应的活动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体户法人变更的材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公司企业都是有着一个相应的法人的,这个法人全称是法定代表人,法人的主要责任就是代表公司从事相应的活动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体户法人变更的材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体户法人变更的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6、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7、变更名称的,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8、变更经营场所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变更经营场所提交: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变更经营范围,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1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法人与法定代表人

  法人这个概念本来是指一个公司或机构在作为“法律上的人”的地位,与自然人(即真实的人)概念对应,可以直观理解为:一家公司就是一个法人。但在日常生活中,普通民众习惯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称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股权持有比例被人超过,导致公司法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换人,所以公司需要做公司法人变更

  公司要注销,又怕麻烦,于是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体户法人变更的材料的全部内容。法人变更的进行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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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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