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患上精神病 丈夫要求离婚被判要补偿
导读:
罗女士婚后患上精神病,丈夫谢先生两度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记者今天(4月13日)从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查实罗女士的精神状况后,依法支持了谢先生的诉求,并判决谢先生一次性经济补偿26000元给罗女士。
2011年初,谢先生和罗女士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于年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女。婚后两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矛盾不断。2014年间,夫妻两人因事吵架后,罗女士背着小女儿投河自尽,导致小女儿溺亡,罗女士也因此精神受到创伤导致精神失常,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多次入院进行治疗未完全治愈。期间,罗女士父母与谢先生联系,告知女儿患精神分裂症需要陪护,但谢先生未加以理会,亦未支付罗女士支援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夫妻两人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在审理中,罗女士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并认同原、被告的婚姻已无和好可能,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假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谢先生一次性经济补偿26000元给罗女士。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谢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在一年内两次诉求离婚,说明其离婚意愿坚决。被告罗女士患病后经医院多次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进行了积极治疗,仍未治愈,故应依法认定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与原告达成的离婚协议,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离婚的意愿不能由其法定代理人决定,法定代理人的离婚意见只能作为判断原、被告是否应当离婚的参考意见。从原、被告婚姻的客观事实及从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对双方婚姻主观认同看,均已认可原、被告夫妻感情已无和好可能。被告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期待其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的改善发挥积极作用,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妥善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因此对原告的离婚请求应予以准许。对于协议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予以认可。
综上,法院判决准许原告谢先生和被告罗女士离婚;原告一次性经济补偿26000元给被告;婚生女孩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承担,小孩长大成人后随父随母由其本人自择;被告对小孩享有探视的权利。
法官表示,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样的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这是对精神病人利益的保护,避免精神病人因为被诱导而“被离婚”。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准予精神病人离婚的同时,也往往会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因素,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帮助。
(原标题:梅州女子婚后患上精神病 丈夫要求离婚被判要补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精神病人的怎样离婚呢?精神病人离婚一般通过诉讼程序。因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离婚前首先要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监
核心提示:精神病人离婚时怎样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