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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款能否税前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7 09:29:17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支付出去的赔偿款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呢,其实我国税收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确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不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款能否税前扣除的相关内容。

  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支付出去的赔偿款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呢,其实我国税收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确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不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款能否税前扣除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款能否税前扣除

  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贵单位发生的赔偿如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可以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法凭据(如法院判决书等),扣除保险和应收责任人赔偿金额后,税前据实扣除。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怎么结算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则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为: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款能否税前扣除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税前扣除一般是针对于公民在发生了实际额,而且还有相关的赁证那么是可以实施此行为,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属于发生的实际额,也是在其范围之内,那么公司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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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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