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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24 13:27:11 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到现场进行鉴定以及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规定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并且会参照赔偿标准进行划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到现场进行鉴定以及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规定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并且会参照赔偿标准进行划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阶段

  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进行答辩

  10、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1、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排期开庭,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3、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进行公告

  一审庭审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7、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9、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0、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内进行答辩

  2、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4、二审审理,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5、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公告

  7、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8、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9、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10、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11、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2、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

  13、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再审阶段

  1、如不服二审判决,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理由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3、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原审裁判的人民法院及裁判的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根据以及申请再审的内容

  4、接受再审申请书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是否需要再审。如果需要再审的,法院会作出裁定提审案件或者指令其他法院再审,也有可能发回重审。审理程序同一审、二审。

  三、交警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期限吗

  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权及期限问题。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第95条的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于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权是以事故各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一致书面申请存在的。也就是说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权即丧失。

  第二,调解申请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

  第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在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如果发生争议的话,它的时效一般为10天,对交通事故判定书有其他想法的话,我们也可以上复核,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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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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