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承担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责任吗?
导读:
案情简介:
去年10月,我将自己的私家车卖给了我的一个朋友,后我的朋友又将该车转手卖与他人,现该车发生交通肇事,其间我们的买卖均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请问:我要负担赔偿责任吗?
中法网认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旧的机动车辆(计划进口的旧汽车除外),必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场交易,凭市场交易凭证办理过户手续。”
在车辆买卖中,常有出卖人将车辆交付买受人后,未履行法定的车辆过户手续,而在此期间,在买受人控制下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当如何确定成为颇为争议的一个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负责给付不足的垫付义务。结合本案,您作为在车管部门登记的车辆的名义所有人,在车辆实际使用人无力承担交通事故赔偿时,应承担垫付赔偿的民事责任。在您支付赔偿后,可以向肇事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追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