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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事故遇难者赔偿工作结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5 03:02:2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内蒙古有关部门和地区迅速行动,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9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安委会获悉:826特大交通事故遇难者家属安抚和赔偿工作全部结束。内蒙古交通部门全面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GP5不能正常运

  核心提示:“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内蒙古有关部门和地区迅速行动,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9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安委会获悉:“8·26”特大交通事故遇难者家属安抚和赔偿工作全部结束。内蒙古交通部门全面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GP5不能正常运行的客车坚决不允许上路。

  据了解,“8·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内蒙古有关部门和地区迅速行动,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自治区安委会派出10个督察组,对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抽查和专项督察。交通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客运公司的管理。目前,无法实现凌晨2时至5时休息的长途客运车辆均处于停运状态。(记者 胡芳)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索赔之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本网站对其进行了总结,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具体说明一下。

  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都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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