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 交通损害赔偿常识 > 海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提高

海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提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5 02:36:13 人浏览

导读:

9月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省交警总队于3日出台了2012至2013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因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基本数据增长,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标准均得以提高。死亡赔偿金随基

  9月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省交警总队于3日出台了2012至2013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因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基本数据增长,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标准均得以提高。

  死亡赔偿金随基数提高

  此次调整是基于《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及省统计局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出台新的标准,以便更准确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相关赔偿标准,省交警部门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在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是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以死亡赔偿金为例,其金额为按照海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在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据悉,按照最新公布的基本数据,上年度,海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369元。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解释,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或残疾,除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以外,另一项可能涉及到的赔偿是被抚养人生活费。如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该费用是以人均消费支出为标准计算至十八周岁。

  依据新公布的基本数据,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642.8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也有所增长。相应地,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也因此提高。

  条件符合,农村户口也可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同样,对交通事故受害人接受医疗导致误工的情况,误工费计算可能会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新赔偿标准公布的19个行业平均工资均高于上年度水平。

  由于城乡收入差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近三倍。如计算二十年,受害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赔偿金的数额差异就很大。随着到城市务工的农村居民日益增长,这一情况就成了必须考虑的问题。

  新赔偿标准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其人身损害赔偿应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与去年出台的标准相比,今年在赔偿标准中特别增加了一项赔偿金的界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记者张雪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