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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14 21:01:38 人浏览

导读:

在协议离婚中,双方除了可以约定财产的分割,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有损害情形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对方进行赔偿,包括物质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协议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谁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以及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在协议离婚中,双方除了可以约定财产的分割,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有损害情形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对方进行赔偿,包括物质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协议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谁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以及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协议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要精神损失费,但是有条件的:

  1、必须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在协议离婚后一年之内起诉

  3、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精神损害赔偿的。

  二、谁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规定,只有因一方侵害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得以请求损害赔偿,所以由于加害人的行为而离婚也是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之一。

  依条文观之,虽有婚姻法第46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无过错方宥恕对方的侵害行为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得请求损害赔偿,这就否定了婚内赔偿的可能性;同样,并非由于这些情形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比如受害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受害方亦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三、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46条对此问题并没有作出详细规定,《司法解释一》第28条做了补充,该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侵害行为有差别,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分别论述于下:

  1、在重婚情形下。重婚行为构成了夫妻间贞操义务的违反,主要会造成他方配偶精神上的痛苦。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至于物质上损害亦非不存在,比如,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另外,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亦应计算在内。

  2、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侵犯的客体与重婚相同,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与后者造成的结果相类似。重婚造成的结果前文已有详述,此处不再赘述。

  3、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至于精神上损害,同样应委之于法官依前文所列标准予以确定。

  4、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下。虐待家庭成员的损害后果与家庭暴力情形下的损害后果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5、在遗弃情形下。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精神损害依上述规则予以确定。

  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也应一并计算。因为这些费用是本不应发生,但由于一方配偶侵害行为导致离婚而产生。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受损害方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前提是导致双方离婚的原因必须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五种情形,而且在协议中无明确规定放弃赔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协议离婚有精神损失费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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