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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9 03:32:16 人浏览

导读: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精神损害是指财产损害以外的损害,这种损害给受害者带来了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而由于这种痛苦,无法以量计算,为了减轻受害者的痛苦,以一定金钱补偿受害人的痛苦,同时给加害人一定惩戒,这就是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填补损害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精神损害是指财产损害以外的损害,这种损害给受害者带来了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而由于这种痛苦,无法以量计算,为了减轻受害者的痛苦,以一定金钱补偿受害人的痛苦,同时给加害人一定惩戒,这就是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填补损害、精神抚慰和制裁违法三种功能,旨在弥补精神利益损害可能化为物质利益部分的损失,使受害人获得心理上的慰籍,同时也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是:
(1)只适用于侵权赔偿案件而不适用合同、财产案件;(2)只适用于自然人而不适用于法人;(3)只适用于重大过失,一般过失未造成损害的不予精神损害赔偿;(4)特殊侵权案件因系替代、转承责任,而且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本案中原告作为死者的近亲属,面对死亡,其有精神痛苦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比较严格,只是对于侵权致人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侵害后果、赔偿能力等因素判令侵权行为人支付一定数量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本案而言,二审法院判令二被告承担的死亡补偿费,具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性质,二审法院认为与精神损失费不能同时主张,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精神,无易亦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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