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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博客名誉权案开庭 骂人博客当庭道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8 15:38:53 人浏览

导读:

尽管在法庭上道歉,但张A仍认为沈B嘴里也不干净。李婧/摄要我赔钱,我真没有。不过我脚上这双鞋你可以拿去。昨天,在海淀区法院的被告席上,被指利用博客谩骂他人的张A依然用他富有刺激性的言论为自己辩护。作为全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声言受到伤害的专栏作者沈B却

  尽管在法庭上道歉,但张A仍认为沈B嘴里也不“干净”。 李婧/摄

  “要我赔钱,我真没有。不过我脚上这双鞋你可以拿去。”昨天,在海淀区法院的被告席上,被指利用博客谩骂他人的张A依然用他富有刺激性的言论为自己辩护。

  作为全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声言受到伤害的专栏作者沈B却因故缺席,昨天原本应该出现的唇枪舌剑却成了张A的“单口相声”。张A表示,他已经在扬州以相同案由起诉了原告沈B。看来,这场博客案将以“连续剧”方式在各地上演。

  原告提交137页证明,声称自己老挨骂

  为证明张A在博客骂了自己,原告方提交了长达137页公证书,这份证据包括张A在网络上以秦尘为网名对沈B进行人身攻击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沈B被张A指为“博客痴呆症”、“兽医”等。

  面对指控,张A在法庭上抖出,这场口水仗的开端是沈B的挑衅。“我与沈B系网上聊天认识,因为他对我进行攻击,我立即将其从我的聊天好友中删除。后经我查实,沈B对互联网从业人员进行了许多攻击,我一时义愤,写出了那些文章,措辞可能有些激烈。但是沈B对我的攻击却一直继续。”

  张A说,沈B骂了不少网络名人,曾经被评为网品最差的网友之一,还被称为“笑里藏刀哈哈儿”。张A以秦尘的网名在博客里指摘沈B的行为,一度得到其他网友喝彩。有人给他发帖,称其“骂得痛快”。

  被告承认气盛骂人,但没钱赔偿

  不过,张A也承认自己过于年轻,在博客里用了过激语言。对此,张A说他曾三次向沈B公开道歉,并当庭起立表示歉意。张A希望能与沈B“相逢一笑泯恩仇”。可在质证阶段,张A却爆出一句:“我年轻,我沉不住气,我中了沈B这个老男人的圈套。”虽然随后张A解释道:“我说他老男人,因为他已经45岁了。”言外之意,相对于年仅21岁的张A,说沈B“老”,不是骂人。

  在法庭上,张A说话时用手挠头,孩子气的举动与三位律师的沉稳形成对比。原告要求张A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上公开道歉一个月,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张A说自己没钱。

  “为了这场官司,我丢掉了人民网的工作,变成无业游民,我现在的经济状况非常不好,我租住的房子只有放床的部分不漏雨。要我赔1万元,我绝对没有。如果沈B你愿意的话,我脚上这双鞋子你可以拿去。”此语一出,旁听席上哗然一片。[page]

  是否删除“骂帖”,博客网两头为难

  休庭后,张A称已经在扬州告了沈B,案由也是名誉侵权。“这些都是沈B在博客里骂人的话。”据悉,以与沈B相同的理由——名誉侵权为由起诉沈B,已经在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在案件的审理中,最无奈的就是被告之一博客网信息技术公司(原告认为理由是张A在博客上发表谩骂自己的文章,而该网站却坐视不管)。其代理人称,网络博客有特殊性,如果随意删除客户的博客内容,将被指责侵犯他人自由发布信息的权利。如果不对受质疑的博客内容进行删除的话,又会遭遇名誉权起诉。“其实我国有法规规定,博客的管理是事后管理。我们在事后已经主动删除了张A的部分帖子,已经尽到监管责任。”博客的代理人认为,沈B应该通过正常的投诉途径来解决博客上的指责,而不是动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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