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是怎么计算
导读:
对于受害者来讲,所谓的精神损失费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补偿,同时也要结合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来进行计算精神损失费,主要是侵害他人的一种行为会给他人精神造成影响,那么精神损失费是怎么计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精神损失费的计算,国家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精神损害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发生.因其多为损害的是人格权利,而人格权的本质是定向选择。这种定向选择被法律保护或制约。
精神损害的对象不同于精神损害的客体。对象是损害事实指向的具体权利或法益,而客体是对象所能体现的精神利益。这等同于刑法中的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关系。有学者认为精神损害对象仅指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也即“四权说”。其他有“人格尊严说”、“全部人身权说”、“侵害精神实体说”及“精神利益损害说”等。这些观点有着共同的范围即人格权。其原因在于当时“我国民事立法所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着重点并不在于弥补受害人的精神、心理、感情损失,而是着眼于对公民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保护”。世易时移,变法亦矣。随着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日趋完备,精神损害对象范围也由精神性人格权延伸到物质性人格权,从一般性人格利益扩展到身份权,甚至扩展到特定的财产权。
这里要理清一个问题,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是因为侵害人格权或其他权利,还是因为侵害了人格权或其他权利致使精神利益受到损失?显然,精神损害赔偿是因精神利益受损而赔偿。而人格权和其他权利只是损害的对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精神损失费是怎么计算的相关介绍,对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和制度精神损害,对于他人的影响是比较大,所以要了解一下相关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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