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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0 00:59:27 人浏览

导读:

精神损害赔偿分为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坏与过失造成的精神损坏以及违约与侵权产生的精神损害。还有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更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分类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精神损害赔偿分为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坏与过失造成的精神损坏以及违约与侵权产生的精神损害。还有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更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分类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分类

  精神损害赔偿的分类有:1、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害与过失所至的精神损害;2、因侵权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与因违约所产生的精神损害;3、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4、侵害财产权所产生精神损害与侵害人身权所产生精神损害;等等。

  二、精神损害赔偿目的

  精神损害赔偿究竟是补偿性的,还是抚慰性的,还是惩罚性的,或者补偿性为主,惩罚性的为辅,要么是三者兼具。大多数学者认为精神损害赔偿有补偿性抚慰性和惩罚性三种功能,精神损害赔偿的补偿功能,就是通过加害人的物质赔偿,填补精神上的损害,使受害人的损害得到平复、精神损害赔偿的惩罚功能,是法律通过责令加害人支付金钱,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加重对受害人的处罚,以达到防止侵权行为,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精神损害赔偿抚慰功能是指金钱作为衡量价值和权利的一般尺度,可以满足受害人人身和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

  尽管它无法弥补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的丧失,但是受害人,在此其他方面得到享受,因此,金钱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是民法唯一可以采用的给受害人以物质满足的方法,这种需要满足,恰恰是为了平复受害人的精神创伤,慰藉其感情的损害,改变受害人心理、生理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影响,恢复身心健康。

  三、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不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本文认为,由于精神损害赔偿可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和民事不法行为的多样性,在精神损害赔偿领域似不应规定一个统一的归责原则,而应区分不同情况,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首先,在侵害精神性人格权和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主要理由是,侵害这些人格权和身份权的侵权行为大都是一般侵权行为。为维护中国民事立法归责原则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对这类致害行为追究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不能适用其他责任原则。

  其次,在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案件中,即人身伤害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中,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责任原则都有其适用的余地。这主要是因为在这类侵权行为中,造成精神损害的行为不仅有一般侵权行为,还有特殊侵权行为,甚至还包括对造成的损害后果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的情况。所以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再次,在侵害负载着较为重大的情感价值之财产权或违约行为致非违约方精神损害的情况中,本文认为应遵循已颁布之统一合同法和即将出台之物权法中规定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侵害人责任的成立与否,以确保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精神损害有时候并未给当事人造成财产上损失,而是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分类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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