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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上访照被送精神病院男子未获赔偿 无人被问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9 07:30:27 人浏览

导读:

与违法乱纪的强权对抗,他们有专制机器,我有现代武器网络话语权彭A我没病,有人病了被精神病,这个网络新词,因彭A而生。47岁的他被湖北十堰公安机关送进精神病院治疗6天,在网友与媒体的围观之下,方重获自由。8个月过去了,没有人因为彭的被精神病而被问责,也

  “与违法乱纪的强权对抗,他们有专制机器,我有现代武器——网络话语权”

  ——彭A

  我没病,有人病了

  “被精神病”,这个网络新词,因彭A而生。47岁的他被湖北十堰公安机关送进精神病院“治疗”6天,在网友与媒体的“围观”之下,方重获自由。

  8个月过去了,没有人因为彭的“被精神病”而被问责,也没有人为此道歉或赔偿。

  “我没病,是有人病了。”彭A说。

  无人被问责

  2010年4月15日,在“被精神病”6天之后,彭A回到自己的家,他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家权威机构,摘掉头上“精神病”的帽子。

  帽子已经摘下,但想要一个说法,依旧很难。

  今年5月6日,彭A将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起诉至十堰市茅箭区法院,要求确认将其送至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行为违法,并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此外还象征性地提出1元钱的精神赔偿

  要想讨到这1元钱,并非易事。

  4个月后,9月16日,茅箭区法院判决认定,公安机关将彭送到精神病院的行为属于“收集证据的程序性行政措施,是为依法作出行政决定而采取的前期调查工作……不违反法律规定”。

  诡异的是,既然坚持“程序”,公安作出强制治疗是否也有相应的程序,判决书却没有说明。

  十堰市公安机关依然不认为自己有错。12月17日,该市公安局法制科长姚德谆对记者的解释仍与事发当时并无二致,坚称对彭A的传唤与送检均属合法。在承认舆论监督是“好事情”的同时,他表示,舆论对个案没有影响。

  姚德谆向记者确认,因为公安“行为合法,是对其本人负责”,而且一审法院的判决也认同这一点,所以,作为茅箭公安分局的上级机关,不存在对当事民警和作出将彭A送精神病院决定者进行问责。

  收治医院目前也无人因此事受影响。继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彭A也将十堰市茅箭精神病院起诉至法院,已获法院立案。这一次,赔偿请求不再是1元钱,而是提高到10万元。

  12月11日,茅箭精神病院政工科吕科长对记者称,院方会积极应诉。在他的观点里,医院是“按医疗常规进行处理”,并无过错。

  “我不是为了1元钱,更不是为了10万元,一个正常的公民就这样被送进精神病院,失去自由6天,总得有个说法。”彭A言辞激愤。

  更深层面,他更希望通过诉讼重申,将正常人送去精神病院是对人身权利的侵害,盼望通过自己的个案,能让“他们”收敛一点。

  “被精神病”

  4月9日,不堪回首的一天。

  彭A没有想到,说话的代价竟如此沉重。事实上,他还没来得及发声。

  这天早上,湖北十堰市宏正酒店门前,得知湖北省委的一个工作组在这里驻扎,该市五交化公司的20余名员工聚集于此,为国有资产被少数人侵吞及房屋遭受强制拆迁等问题上访,希望实现他们奔波6年无果的诉求。

  他们的上访,彭A事先知情。他出现在现场,拿出相机拍下几张照片,计划发到十堰市的“车城论坛”上。

  很快,警察赶到现场,认为上访令“酒店正常经营秩序及酒店内旅客工作、生活受干扰,并造成该处道路交通受到影响”,参与该事件者被警察带走调查。

  彭A此时已拍照完毕,准备回去买菜。在路上,他被警察带走。

  警方在随后的通报中说,彭A、邓复华两人并不只是围观拍照的群众,而是这起上访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在该事件被广泛报道后,茅箭公安分局还主动出示一份收条,称彭、邓二人收取上访者1万元“维权费”。

  彭A至今仍感意外的是,他以为自己会被送到看守所或拘留所,但从未想过是精神病院,并被强行置留达6天之久。

  当时,面对媒体的采访,十堰市公安方面称,在询问时,办案人员发现彭A一些言辞明显异常,而且彭、邓二人都有精神病史,遂送往精神病院检查,经过“医生4个小时的诊断”,认为二人均属偏执性精神障碍,并正在发病期,医院决定对其观察治疗。

  吊诡的是,既属精神病患者,十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曾化吉明确表态,不会对二人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但彭A的前妻和妹妹前往医院探视,均被院方清理出来;即使是案件被媒体曝光后,彭的家属要求放人,院方也称要经过警方批准,“谁送进来的,由谁领回去”。

  在媒体和网民的持续“围观”之下,有关方面用“调虎离山”引开媒体视线之后,4月15日,“被精神病者”彭A终于回家了。

  发言代价

  这并非彭A第一次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他上一次“患”精神病,就是发声后被迫的结果。

  彭脾气火爆,“看不惯就要说”,让他的人生与前妻“平平安安过小日子”的愿景截然不同。

  2001年,他获悉建行十堰分行五堰支行有人存在贪污腐败现象,于是向十堰市纪委举报。经纪委介入,该行原行长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彭认为,这个处理结果并不圆满,因为,他举报中的其他人包括宋某在内没有受到追究。

  在彭的博客中,至今还留存着《公开征集十堰建行违法违纪线索》《亮剑——为了正义》《法官眼皮下的“小金库”》等举报十堰市建行的相关文章。

  他的所为显然不受欢迎。2005年底,人事制度改革,他竞聘失败下岗,他认为是胡某——已经成为自己顶头上司的宋某丈夫的打击报复。彭A数度找胡某,并向上级领导反映无果,反而于2007年被原营业部主任赵某打伤左眼。获赔23万元后,他干脆办理了病休手续。

  争斗渐趋激烈,并更多地上升到肢体冲突,十堰市公安也确认,2006年至2008年期间,彭先后被行政拘留2次共30天,罚款两次共600元。

  2008年,彭A向十堰市“两会”代表发送关于建行领导对其打击报复的传单,后因对公安以“诽谤罪”拘捕不服,持刀威胁警察而被以“妨害公务罪”起诉。彭的前妻叶女士称,经人指点,7月4日,就在后来“收治”彭的茅箭精神病院给他做了一份假精神鉴定,鉴定结果为“偏执性精神障碍”。但公安强调彭没有病,他遂被判入狱1年,直至2009年2月刑满释放。

  彭A家中有一台老式台式电脑,他的闲暇时光主要靠此打发。彭说,自己在十堰建行曾当过电脑科长,十几年前家中就添置了电脑,算是“资深网民”。

  以前,他只习惯“潜水”,“看帖不回帖”,“那时候在建行还算养尊处优,对民间疾甘并无同病相怜之感”。

  在经历与单位的纷争之后,十堰“车城论坛”开始成为彭的主阵地。他开始积极地“围观”,并公开发帖,披露十堰诸多他眼中的真相。2008年,他本来想在论坛上“炒一把”自己的事,但还没来得及就被抓进了监狱。

  出狱之后,彭A在网上更活跃,按他自己的说法,除了买菜做饭,一天有五六个小时趴在网上。通过论坛,他认识了来自十堰市郧西县“以骂官为己任”的网民陈永刚,他开始想着“添一把柴,出一把力”,“就跟公共汽车上遇到小偷一样,不喊一嗓子自己都很憋闷”。

  今年2月26日,陈永刚被郧西县以“诽谤罪”刑拘,彭A当天就写好帖子发给知名网友张洪峰,并在“车城论坛”发帖,披露陈永刚被带走的消息,公布了陈所发帖子的内容,引起强烈反响。

  随着媒体的介入,网络的推动,3月10日,郧西公安终于作出撤案、赔礼道歉决定。

  这一次,彭A尝到了网络话语权的甜头。“以前普通百姓对抗公权没有武器,有了网络,普通人看到了希望,也终于有了话语权,你的话开始有人听了。”他如是总结。

  他开始更加积极地介入一些维权个案,第二例就是导致他“被精神病”的五交化员工上访案,这次他吃到了苦头。

  命运也似乎在跟彭A开玩笑,在同一家精神病院,时隔近两年,又再次认定他属于偏执性精神障碍,不过,这一回他真的被治疗了。

  围观力量

  虽然至今没有讨到一个说法,但彭A已经感受到些许变化。

  重获自由之后,为了复印病历,他又去了两次茅箭精神病院。

  彭A说,政工科吕科长与他见面时,也谈到作为医院的难处,两人甚至还交流了对精神卫生法迟迟未能出台的看法。

  彭说,他与当时照顾他的护工聊天,对方告诉他,医院开始拒收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送来的“上访者”。

  吕科长对此说法未予证实,十堰市公安局法制科长姚德谆则否认不再送检精神病患者,但在他列举的送检者中,有杀害亲属者,有殴打他人及纵火者,没有类似彭A这样的“刺头”。

  在家里,彭A名义上的“前妻”,仍巴望丈夫“安分守己”,特别是吃了两次亏之后,能平安地过老百姓的日子。

  虽然偶尔想起来,或者从梦魇中惊醒,“被精神病”的经历让彭A仍倍感屈辱,但他似乎并不甘心就此沉默,这番经历反而成为了“新的动力”。

  十堰初雪后的阳光下,老头老太太们闲坐“砌长城”。“我还不到50岁,难道就要过他们这样的日子?”彭A似在问自己。

  作为一名退休员工,他唯一的武器就是随身携带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与违法乱纪的强权对抗,他们有专制机器,我有现代武器——网络话语权,胸中有正气,手中有法律,没有畏惧。”彭A仍“不长记性”且信心满满。

  基于网络“围观”和舆论压力,他重获自由而成为受益者,也希望自己能“投桃报李”,主动地去“围观”和介入,帮助遭受不公的人。最近几天,他和陈永刚去了湖北黄梅,核实一宗石材商对当地政府部门的投诉,结果享受到“记者级”的待遇——宣传官员赶来,陈永刚被灌倒,次日两人被送出黄梅。

  彭A没指望介入有多大的效果。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他说,至少希望他们的出现,能给那些在遭遇不公者带去一些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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