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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02 20:42:08 人浏览

导读:

在一些特别情况下,我们是需要进行特别对待,如果容易发生一些意外情况并且得采取意外措施时,我们是需要进行相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的,所以说如果是紧急情况下我们购买的保险到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紧急避险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在一些特别情况下,我们是需要进行特别对待,如果容易发生一些意外情况并且得采取意外措施时,我们是需要进行相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的,所以说如果是紧急情况下我们购买的保险到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紧急避险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紧急避险是怎样的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主观特征是,认识到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目的,而实施避险行为。可见,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造成了某种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联系到具体事态来观察,从行为的整体来考虑,该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根本不符合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

  条件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怎样的 

  二、紧急避险要承担责任吗

  (一)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作为一种对人性尊重的规定,一般来说任何人只要满足构成要件都可以成立。然而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是由,可以免责。

  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因此可免责。关于紧急避险合法的免责事由,如下:

  1、从主观上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2、从客观上看,它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紧急避险有限度吗

  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那么,以什么标准来衡量紧急避险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呢?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之所以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就在于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权益同避险所损害的第三者的权益,两者都是法律所保护的。只有在两利保其大、两弊取其小的场合,紧急避险才是对社会有利的合法行为。所以,紧急避险所保全的权益,必须明显大于紧急避险所损害的权益。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紧急避险是怎样的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紧急避险。是在意外情况下采取的非正常措施,以保证社会财产和其他公共财产的安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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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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