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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何异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17:53:42 人浏览

导读:

什么是紧急避险?什么又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何异同?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而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下文法律...

  什么是紧急避险?什么又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何异同?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而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概念

  紧急避险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

  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主观特征是,认识到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目的,而实施避险行为。

  可见,紧急避险行为虽然造成了某种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联系到具体事态来观察,从行为的整体来考虑,该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也根本不符合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的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不同点

  第一,危害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甚至大多数情况下)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等。

  第二,行为的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而紧急避险则是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行为的限制不同。

  正当防卫的实行,只要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可以,不论防卫人是否有条件采取逃跑、报警、劝阻等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不要求迫不得已;紧急避险则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实施。

  第四,行为的限度不同。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只要所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过于悬殊即可,因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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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主体的限定不同。

  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点

  1、目的相同。

  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2、前提相同。

  二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3、责任相同。

  二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责任编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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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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