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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如何进行监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5 21:30:40 人浏览

导读:

产品在进行买卖之前,相关部门和其生产者都是要对其产品进行质量审查的,只有通过质量审查的,才能够确保自己的产品是合格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产品质量如何进行监督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产品在进行买卖之前,相关部门和其生产者都是要对其产品进行质量审查的,只有通过质量审查的,才能够确保自己的产品是合格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产品质量如何进行监督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产品质量如何进行监督

产品质量如何进行监督

  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但是要防止重复抽查。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应当公布。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从而以法律的形式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布制度固定下来,使其规范化。

  国家对产品实施抽查具有强制性,任何企业不得拒绝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产品进行抽查。国家抽查产品所依据的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样检验的标准具有统一性和科学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范围包括三个方面: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其次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如农药、化肥、钢筋、水泥等;再次是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即社会普遍反映的假冒伪劣产品,投诉、举报的产品等。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束之后,技术监督部门要将抽查产品的结果进行公布,公布抽查合格的企业和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并发出监督抽查后处理的通知。对查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实施处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法》对检验机构的设置和任务等作了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从而可以保证质量抽查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二、相关法律规定:

  《产品质量法》

  第十七条: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一般来说在进行产品质量把控的时候,根据其规定的监督办法来进行就行。好了以上就是产品质量如何进行监督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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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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