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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中西部政策放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1 01:30:12 人浏览

导读:

记者1月8日从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获悉,国家司法考试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对中西部、基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放宽政策。据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介绍,2007年全国5.8万多人通过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为22.39%,比上年增长7个百分点。在坚持高起点的同时
记者1月8日从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获悉,国家司法考试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对中西部、基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放宽政策。

 据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介绍,2007年全国5.8万多人通过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为22.39%,比上年增长7个百分点。在坚持高起点的同时,为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地区对法律人才的需要,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低通过分数以及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等相应的照顾、倾斜政策。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而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0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90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为方便少数民族考生,自2003年起,国家司法考试试卷除汉文外,增加使用哈萨克文、维吾尔文、朝鲜文、蒙古文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2006年全国有2247人选择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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