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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考生质疑司考公平 通过考试却难拿资格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0 18:18:52 人浏览

导读:

他们是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新规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受益者,他们通过了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其中不少人还取得了骄人的好成绩,但现在他们却又面临着可能拿不到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困境:因为他们是专升本考生。专升本法学毕

  他们是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新规“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受益者,他们通过了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其中不少人还取得了骄人的好成绩,但现在他们却又面临着可能拿不到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困境:因为他们是专升本考生。

  “专升本法学毕业生+司法考试387分=0?”

  日照市有读者向记者反映,他们都是专升本的学生,今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去年司法部新的政策的出台,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他们参加并通过了司法考试,按照有关规定,当今年7月份取得毕业证后向日照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填写并递交了有关资料后却迟迟没有拿到资格证。听说是由于专升本的毕业证不符合司法部的文件要求,他们专升本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所以不能发资格证。

  “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我也是一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并且我也是经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毕业时颁发的也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证书,只不过就是学制两年,山东省教育厅文件可证,我们学校的新生入学档案都可以证明我是正规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法学毕业生。”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的参考2008年司法考试的考生们对于说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是从高中直接考上来的四年制的说法十分不理解。他们查阅了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的相关的规定,都没有不允许全日制专升本的在校生报考的依据。一位在司中获得387分的考生更是在网上发了题为“08专升本法学毕业生+司法考试387分=0?”的贴子以表达心中的不满。

  其实这种情形在辽宁的沈阳、河南的驻马店都存在着。河南驻马店的考生更是考出了458分的好成绩,比当年河南的司法考试的状元462分只差4分,他也由此感叹“如果这个成绩还拿不到证得话,未免太不公平了。”

  “报考资格是经过审核的”

  河南驻马店的考生说自己是在今年7月23号根据司法部的公告申请法律资格证的,但在申请的过程中却因为毕业证在河南省司法厅审核时遇到了问题,河南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的报考公告认为普通专升本的毕业证不符合司法部文件要求即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这一规定,驻马店司法局在8月5号电话通知了他这一情况。

  沈阳的考生经历大致相同,在向沈阳市司法局填写的法律职业资格证的申请表,并且提交了身份证和毕业证后,司法局电话通知其毕业证经辽宁省司法厅复审不符合司法部的文件要求,即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规定。原来他也是专升本考生,毕业证比正常本科4年制的毕业证多了“专科起点”4个字。“我问过国家司法考试办的相关的人员,他们给我的答复是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规定“是教育部规定的只能是从高中考上来的4年制本科,而排除了我们这种普通本科(专升本),于是带着这种疑惑,我咨询了教育部,教育部解释说普通全日制的专升本学生同四年制本科生的学籍、学历是一样的。”

  日照的考生也有着相同的遭遇。但他们认为司法部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公告明确允许了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公告上也没有不允许全日制专升本的在校生报考的规定,另外对于什么是“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各个司法行政部门也没有对外作出解释。2008年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时,提供的“在校生证明”都是从司法部网站上下载的格式,其中并未要求注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是专升本还是从高中考上来的4年制本科。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正是一所全日制的普通高校,学校也为他们开具了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的证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均未对专升本考生的报名资格有异议,之后他们也取得了司法考试的准考证并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

  在这些专升本的司法考试考生看来,他们参加司法考试是经过审核的,不能在一年之后说不合格就不合格了。

  拿不到资格证打乱人生规划

  刚刚毕业的一位日照考生正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帮忙,他说如果真的拿不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他就只好走人了。可是他又说毕业的院校是全日制的普通高校,他专升本也是经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毕业时颁发的也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证书,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学校的新生入学档案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籍信息都可以证明自己是正规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学毕业生。但怎么到了司法部就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这一规定了呢?

  因为得知自己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些专升本考生中有不少人放弃了考研的打算。有的已经通过了公务员考试,考入司法机关,有的则立志做个律师,到律所找份工作,但如果没有法律职业证书一切都将改变。“我已经错过了今年的报名,要报考的话只能等到2010年,更何况即使是参加了2010年的司法考试也不一定可以通过,这样使我选择法律职业的机会大大的减少,我的命运、家庭的命运可能就此改变,我的前途现在甚至都不敢去想象。”拿不到法律资格证书,他们很是无奈。

  从去年起允许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一方面是为了促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与法检机关招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用人制度相衔接,一方面也是为了缓解就业的压力。但是在这些专升本考生看来前景却是一片黑暗:“眼看就要失去即将到手的证书,心里非常的伤心和难过,这件事情解决不了,真的不知道以后将如何的生活和怎么样去进行我以后的人生。”他们中有人告诉记者:“我现在已经作好了为了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职业明年再考的准备,但是实在是不甘心,自己在这个过程当中真的是一点的过错都没有啊!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得到的会是这样的一种结果和待遇。我真的希望司法部能够多多考虑一下我们的感受,现在的就业压力很大,工作也太难找了,特别是对于学了5年法律的自己,没有这个法律职业资格证更是难上加难,连生存都很困难。”

  渴望一个公平的说法

  日照的部分考生说他们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向司法局递交了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现在却迟迟没有动静,也没有对于成绩作废的通知,不发资格证也没有书面说明。因为正是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没有毕业证和身份证十分不方便。既然2008年的司法考试公告没有说专升本应届考生不能参加,在报名审核和现场确认时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就应该尽快发放资格证书,考生们不应该为不是自己的错误埋单。

  公平地讲,虽然这些专升本考生在高考时没有一举考入本科院校,但在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中都是以优异成绩顺利升入本科院校的,这是与他们努力学习分不开的。就是国家司法考试,对于已经毕业的本科生是没有专升本和高中直接入学的4年制本科之分的,那么为何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要进行如此的规定呢?通过司法考试本身就已经验证了他们的学识,那么对于一个合格的考生为什么迟迟不下发资格证书呢?他们中的许多人经过专科法律专业、本科法学专业的学习,立志从事法律工作,但让他们始料不及的是,还没有为社会服务,就先要为自己维权了。但他们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渴望得到一个公平的说法。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来源:百灵网

  赵爱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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