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司法考试资讯 >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关于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规定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关于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9 18:24:25 人浏览

导读:

在2009年司法考试工作中引导报名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对于规范报名信息管理,防止替考作弊现象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考虑到一些报名人员目前仍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实际情况,在《公告》中对报名人员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情

  在2009年司法考试工作中引导报名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对于规范报名信息管理,防止替考作弊现象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考虑到一些报名人员目前仍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实际情况,在《公告》中对报名人员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均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但对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规定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告》规定,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各地实际通过公告等形式将各地司法考试组织实施相关安排和要求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等中央六部门出版发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和国家最新立法变化进行了调整充实,已于近日出版发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