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第八条
导读:
第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释义】本条是关于如何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以及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的规定。
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如何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这就要求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在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时,首先应当结合实际,即结合全国治安形势、当时当地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情况以及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未成年人除接受家庭、学校的具体教育以外,还往往从社会宣传中来充实自己的精神需要,来寻找自身问题的答案,证实是与非,选择方向。因此,社会的宣传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能否起到教育未成年人远离犯罪的作用,关键是这种宣传有无针对性,能否击中未成年人的寻求点。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宣传,真正使未成年人受到教育,得到答案。比如,在集中打击毒品犯罪期间,可以针对未成年人吸毒的实际情况,着重宣传吸毒以及毒品犯罪的危害,教育未成年人不要吸毒、贩毒。
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法制宣传时,应当通过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年通过的《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法制教育要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实际效果。实践证明,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都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展览会、文艺演出等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活动。如1998年举办的全国禁毒展览,通过反映吸毒、贩毒图片、照片、实物等展出,将毒品的危害,形象化地展现在人们面前,使人们清醒地认识到毒品对社会和人类带来的危害,认识到禁毒斗争的重大意义,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教育效果。
第二款是关于学校应当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的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的规定。
根据本款规定,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也就是说学校应当结合学生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学生对违法犯罪认识的实际情况,针对中小学生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的特征,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形式,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这种教育活动应当纳入学校每学期的学生教育活动计划,而不是可有可无的,这种教育活动应是多种方式的,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请校外辅导员做法制报告,参观打击各种犯罪的专题展览,收看法制教育电视片,观看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电影、戏剧、文艺演出,请已认罪服法、表现较好的未成年犯进行现身说法等,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区分罪与非罪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校通过组织、举办各种有益的活动,有利于对学生有的放矢地进行预防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学生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也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在学校得以贯彻落实。
本款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里所说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是指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是否切实将法制教育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也就是说中小学校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法制教育课,并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是否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是否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是否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等,更重要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是否取得了好的成效,如犯罪的减少,在校学生中不良行为的遏制等。“考核学校工作”是指考查审核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的任务就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能否完成这一任务,是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也是学校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有效地预防。减少犯罪,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完成学业,将来成为祖国建设人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不仅是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也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及刑事责任问题是我国刑法理论界一直都很重视的一个研究课题。特别是在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突发性强等趋势情况下,研究未成年
【内容提要】亚文化是一种对抗社会主文化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青少年生理心理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对亚文化的极大倾向性。亚文化通过社会整体文化环境的熏染,诱导了青少年
我国规定了一部分未成年人即使犯罪了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判刑年龄做出认定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青少年犯罪判刑的年龄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少年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低龄化,未成年人的恶作剧乃至暴力事件频繁在新闻端出现,引发社会广泛热议。对于这些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那么,未成年犯罪怎么处
我国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充分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审判独立首先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因为只有使法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卡是无法主动解除冻结状态的,仅在人民法院完成款项的划拨之后可以将冻结状态解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债务已经清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
当事人在头像中使用国旗的行为一般是不犯法的,仅对国旗作出侮辱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起实行。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