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重点法条解析 > 刑法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6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66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7 09:37:25 人浏览

导读: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条文注释规定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一罪不是危害国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条文注释

  规定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2)不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或者刑罚的轻重,只要构成犯罪即可,不受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不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累犯。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