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讲义之具体行政行为
导读:
核心内容:在复习司法考试行政法的时候,具体行政行为是必须掌握的知识点,那么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呢?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1、定义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政司法。(主、权、责)
事实行为:不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政活动。(主、责)
准备性行为:程序性、阶段性行为。(主、权)=行政检查
2、分类
①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拒绝、拖延)
②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③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
④授益行政行为与负担行政行为
⑤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
⑥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为(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1、成立:在法律上存在
条件:
主体:行政主体
内容:行政权
程序:送达
2、效力(公定力)
1)确定力:不可更改力
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
上级机关→撤销或改变
法院行政庭→撤销或改变(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2)拘束力:行政机关、相对人遵守;其他组织和个人尊重
3)执行力:自愿履行→强制执行,(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3、效力
有效:合法+合理
无效:严重且明显违法
可撤销:一般违法或不当→有公定力→有救济时效限制→有溯及力(赔偿)
4、废止
合法行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①法律②事实③结果)+公共利益→无溯及力(补偿)[page]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事实证据+法律依据→行政决定
①事实证据确凿
②适用法律正确
③符合法定程序(严重)
④没有超越职权
⑤没有滥用职权
四、具体行政行为的若干类型
1、行政征收、行政征用
①行政征收:强制、无偿→税、费
②行政征用:强制、有偿→财产、劳务
2.行政裁决
行政机关→正式法律授权→特定民事纠纷
①赔偿纠纷裁决:水污染
②补偿纠纷裁决:拆迁补偿
③权属纠纷裁决:房屋、土地
对象效力救济
行政裁决
民事争议有强制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调解无强制力民事诉讼
行政仲裁无强制力民事诉讼
3、行政确认
行政机关→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法律事实→确定、认可、证明
4、行政给付
概念:行政机关→特殊情况的公民→物质权益
种类: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5、行政合同
概念:行政机关+相对人→行政目的→合同
种类:
①财产性合同,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②管理性合同,如计划生育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行政法的备考过程:由易到难由难再易考生在复习行政法的时候,往往觉得开始学习教材时,记忆的概念、法条并不是司法考试中最难于理解的,需要记住的期限也不是很多。然
导语:2011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备考策略,以司考成功过关学员的经验指点司法考试行政法备考策略,点拨司考行政法复习方法,从此司考行政法复习不再难。一、司考行政法命题
司法考试行政法第十一章行政行为概述一节行政行为的概政法英杰念和特征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一)行为主体说(二)行政权说(三)公法行为说笔者认为,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权
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指法律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从大的法律门类来说,各个门类的法律都是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认为包括七个法律门类,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我国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充分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审判独立首先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因为只有使法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卡是无法主动解除冻结状态的,仅在人民法院完成款项的划拨之后可以将冻结状态解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债务已经清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
当事人在头像中使用国旗的行为一般是不犯法的,仅对国旗作出侮辱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起实行。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