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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刑法讲义之涉外刑事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5 12:11:2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即将就要进行司法考试的最后冲刺了,但是并不能松懈,要积极的迎战司法考试的最后阶段,法律快车小编继续为您准备司考知识点,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涉外刑事案件是指行为发...

  核心内容:即将就要进行司法考试的最后冲刺了,但是并不能松懈,要积极的迎战司法考试的最后阶段,法律快车小编继续为您准备司考知识点,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涉外刑事案件是指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行为的实施主体或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

  涉外刑事案件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以下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3、符合刑法以下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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