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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笔记:犯罪既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04:02:0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司法考试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司考刑法笔记:犯罪既遂。一、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既遂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司法考试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司考刑法笔记: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既遂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二、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

  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

  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即以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标志的犯罪。

  2.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 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在行为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这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既遂。

  3.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在危险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导致了该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法定危险状态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导致该法定的危险状态的,不构成犯罪既遂。

  4.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

  三、既遂犯的处罚原则

  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是为犯罪基本构成设置的,对既遂犯刑法未专门规定既遂犯的特殊处罚原则。实践中,应当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与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但应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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