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应该这样备战!
导读:
【编者按】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尘埃落定,真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结束意味着新的开始,从08年司法考试结束的那一刻起,2010年司法考试的复习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本文是某博客(法本)提出的司法考试备考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借鉴意义。
一、备考理由与心态:
1、我决心过司考的最重要理由:
不为别的,单因为学了四年法学,司法考试都过不了,就意味法律职业资格证拿不到,也就意味着连进入法律行业门槛的机会都没有,实在说不过去。考不过不足以证明自己学过法学,虽然考过了也许并不从事法律行业,但别人相信那是你的选择;过不了,别人就认为你是被迫放弃法律职业的。
2、我备战司考时的心态:
我是以“卧薪尝胆,破釜沉舟”激励自己的。
不必因看到他人找到工作就羡慕,也不必因看到他人找不到工作就焦虑,既然选择了司考,放弃其他就没有什么,所谓有舍才有得。
决心一定,即扬帆起航,奋勇前行。成,则一鸣惊人;败,也许会一无所有。但是,成,成得潇洒;败,却也无憾!
“天下事,或逼或激而成者,居其半”,面对“司考”这样的硬骨头,不妨将自己一车!背水一战,则不怕自己没激情,不怕自己不拼命——所谓“哀兵必胜”罢!
其实,人生总有些事是志在必得的!
二、我的备战策略——算不上成功经验
总结几点体会,一家之言,算不上是成功经验。“学我者生,似我者死(齐白石语)”,故仅供参考。我认为以下几点对我成功很重要:
1、一切从真题开始。须有一套按年份编的后期用;另买一套按科目编的前期用。反复研究真题,一是掐准司法考试整体特点、命题角度和惯常套路、答题思路和策略;二是椐此将14门考试科目按考查分值、深度及科目自身特点进行分类,再按类分别采取不同复习策略。
2、要有大纲。手边始终放本大纲,随手多翻,不断巩固知识体系十分重要。
3、“分层次法”。许多人说司法考试难,我认为,如果要说难的话,可能主要难在一下两点:一是考的科目太多,要求同时掌握的内容太庞杂。从单独某个科目看题不好做对,但也绝不算难,其实如果让象考自考或注册会计师那样,每次报几科的、分次考的话就没啥难度了。二是考得太细。要求掌握得相当精准,基本概念、相似内容的细微差别等这些容易忽略的东西必须牢固掌握。
针对这种特点,复习时很有必要抓大放小,大胆舍弃,圈定纳入复习范围的内容,剔除要舍弃的内容。但圈入复习范围的内容掌握必须全面、完整、成体系,不留死角;同时,又要分层次掌握,根据历年考查几率和重复规律及该知识点本身能否设计成为司考考题、如能则考到什么深度、如曾考过能否再设计为新的考题等特点,在首遍复习时就要甄别出不同层次的重点,分为一级考点、二级、三级……直到非考点(永远都没办法出题的知识点),用不同标记标出,最后头脑中的知识体系是三维网络,而不是平面图形。另外,根据真题和部门法本身特点区分主次得分区,比如,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国际私法、仲裁法、法制史、公司法等都是投入少但效果好的一级黄金得分区,投入可以大一些;但像海商法、证券法等法条又多又难理解,而每年却考不了几分,即使全面复习了还不一定能做对,那就少花时间,甚至完全放弃。这样可以减少学习量,提高效率,又抠住重点,不漏考点。——我短期内成功的策略之一。
4、“一步到位法”。按科目复习,法条、讲座、教材同时过,接着做习题,再做一遍真题(按科目编的),然后才进入下一科目,每科都这样过。——我短期内成功的策略之二。
5、“断指论”。宁可断其一指,切忌伤其十指,宁愿只挖一个井,也不挖满地的坑,第一遍中每复习到一个知识点,就保证学到必要广度和深度(特指司考对该知识点的要求,即若考到该知识点而对其所最多能考到的广度和深度)、保证考到就得分,第二遍之后的复习只是为了强化记忆、不断巩固。——我成功的策略之三。
5、听读记同步法。听辅导讲座的录音很必要,有助于明确考点、深化理解、强化记忆,提高学习效率。但我个人认为参加辅导班的面授完全不必,我参加过两天辅导班的免费试听,授课节奏过快,听课负担重,效果很差,远远不如听授课录音灵活。但须注意:一是不可盲目滥听,并非多多益善,民法、刑法可以精选两个老师的听一遍,其他科目听一个老师的就行了,一定要选个相对好的老师。二是注意方法,要坐在桌前,放着录音,面前摆着法条、教材和大纲,进入上课时认真听讲的那种专注状态,听着录音看着法条或教材(对于没法条的部门法),在对应位置做必要记录,不时翻翻大纲,记住千万别用听英语的方法听法学。
6、把握法的精神。对于每个部门法甚至每部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必须从该法的立法宗旨、价值、目的等高度总体把握该法,这对理解、记忆,甚至答题都极为有益。
7、吃透基本概念。基本概念要理解透彻、掌握精准,相近概念一定区分清楚。——必须做到。
8、学会读法条。真题熟了,就有了滤出考点的意识了,在看法条时你最好当自己就是命题老师,你不是在复习而是按照司考题的出题思路在寻找考点,试图设计考题。这样坚持,很快你就会发现自己有了鹰一样的眼睛,一眼便能看出一部法律文件中哪些条款永远都考不到可以剔除,而哪些条款含有考点、属于几级考点,考点是该条款中的哪句话、哪个词等。这个方法让学习很有乐趣,且效果极好。
其实我对法条并不都非常熟,我只有两个多月复习时间,还要干别的啊,就是光看法条也不可能太熟。准备司考必须得会放弃,有舍才有得,尤其是对法条而言,“减负”特别关键。首先,大今年纲指定的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有240部左右,我实际到最后复习到的只要100多部,但其中包含了今年考到的内容的至少90%以上,这就大大减轻了复习量。其次,每部法律文件中总有部分内容是需要剔除的,甚至有的整部法条只需复习其中个别条款。再次,针对司法考试而言,绝大部分条款仅需记住或理解(有的只需理解、有的只需记住、有的需要理解并记住)该条款中的关键句子、词语、甚至一个字(这里的“关键”专指司考考查的关键,而非他义,能否看出来是要从熟悉真题),很少有条款是需要全部记住的。通过以上层层过滤,真正记忆的内容就大大减少了。最后达到的效果是:或许并不能完整地背诵一个法条,但只要考查到(专指司考考到),就不会丢分,因为你既牢固掌握了有用的——考点,而又没有掌握无用的——考点之外的;所以,既减轻了负担、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针对性和准确性。
9、理解永远是第一位的。一是因为机械记忆根本无法应对司法考试,深刻理解才能达到考查深度、广度的要求;二是因为需要记忆的太多,但正由于要记的太多,理解比记忆更重要,忌讳死记,但须记死,还会活用。
10、注重综合学习、联想学习。合上书本,让眼睛发呆,脑子里尽量地联想,科目内、跨科目地联系横向纵向地想,在脑子里织成一张大网,并随着复习进度不断扩张。——近年司考发展的最大特点就是综合性,这个办法效果极好。
11、适当做些习题极其必要。建议把“白皮书”做完,就此足够了。
12、新增内容须重视。新增内容大部分当年会考到,考点明显,命题简单,容易得分,是黄金得分区,一定要复习得很熟。07年卷三中新法应是历来最多的,我复习时重视了,所以卷三得了117分,其中,几道题考到了诉讼费收费办法,仲裁法中考了仲裁法解释特别多,这两部分我拿了全分,商法考得都是新法,得分率也较高。这都证明了新新增内容的重要性。
13、复习资料少买、精选、读烂。
从资料角度说,以《法条汇编》为整个备考过程的主战场,三本教材作为为对法条的补充(理论法要靠教材),配套习题(“白皮书”相对较好)辅之。指定教材必须有,但无须全读,法理、法史、刑法总论部分(刑罚部分可不看)、民法的大部分(知识产权法、婚姻、继承法部分不必看)须细度、熟读,“三国”法挑重点细读,宪法、行政(含行诉)、民诉、刑诉读理论部分(宪法理论,行政法的原则,民诉的“诉与诉权”,刑诉的证据理论分类,每科只有几页),公司法可读一下,其他完全不必看。
从科目角度说,商法、经济法完全考法条,无需其他资料;法理、法史、三国法完全靠教材,也无需其他资料;民诉、刑诉、宪法、行政(含行诉)法基本靠法条,教材作补充,基本无须其他资料;民法、刑法则法条、教材兼重,还有必要辅以其他资料。
14、必须有详细的复习计划,长期、短期的都要有,且记得随时更新、调整,有了计划就不会急躁。
15、始终充满自信,保持心态平和,对结果看得坦然。——并非能天天做到,但须有意识地时时注意调整。
另外,说一点对付卷四主观题的答题技巧:我的办法是,一上来先浏览试卷,根据题的个数、每题的分值、每题的字数要求(未要求字数的题根据问题个数可以大致判断需要的字数)及难易程度(不仅仅是指客观难度,更指相对自己复习程度而言的主观难度)四个标准判断并给每个题分配时间,坚决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完本题。遇到某题中有实在不会的小题,如果答本题的时间还有,就思考一会没关系,也可以提前进入下一大题,空下不会的最后集中对付;如果答本题的时间已经不容许思考了,赶紧写上两行字(注:千万不能空着不答,只要有字就可能有分),按时进入下一题。时间比较紧,万不可在某题上钻牛角尖,结果没时间做自己会的题,那就亏大了(据我知道的,许多人都这样)。还有,浏览试卷、分配时间后,建议可以从对自己来说最简单的题入手,因为这样容易更快地稳定情绪、进入状态,还可以树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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