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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讲义之商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10:23:1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商标权是司法考试民法的考查范围,其关于商标是如何考查?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核心内容:商标权是司法考试民法的考查范围,其关于商标是如何考查?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商标的概念

  1、概念

  商标,俗称牌子,是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

  2、特征

  (1)商标是一种由文字、图案、色彩或其组合而形成的标志。

  (2)商标是一种用于产品或者服务上的标志。

  (3)商标的功能在于区别不通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我国目前尚不承认气味商标、声音商标等。

  二、商标的种类

  1、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按照商标的法律状态划分,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1)注册商标是指由当事人申请,经国家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注册的商标。

  (2)未注册商标是指其使用人未申请注册或者注册申请未被核准、未给予注册的商标。

  (3)与注册商标相比,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也不能禁止他人就同样的商标提起申请(驰名商标除外)。

  在我国,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必须是注册商标。

  2、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根据商标的用途,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有形商品上使用的标记。

  (2)服务商标是服务业经营者用于其提供的服务项目上的标记。

  3、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依商标的功能可以将商标分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1)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商标。

  (2)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而由该组织之外的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具有开放性,不为任何人独占使用,任何达到规定标准的人都可以申请使用,而且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证明商标。

  (3)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使用并注册若干个近似的商标。

  (4)防御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标上注册使用同一个商标。

  4、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根据商标的结构组成可分为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1)平面商标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以及各要素的组合构成的标志。

  平面商标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文字图形混合商标等。文字商标是最为常见的商标类型。

  (2)立体商标指以商品形状或者其容器、包装的形状构成的三维标志。

  5、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

  依据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将商标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

  (1)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知晓的商标;

  (2)不构成驰名商标的商标即为普通商标。

  三、商标的作用与功能

  1、区别功能,标明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来源;

  2、标明商标或服务的不同质量,从而对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进行监督;

  3、有助于消费者正确选购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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